开化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完成公告

开化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完成公告

为加强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开化县民宗局 郑林曦之

联系电话:0570-************

附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表

开化县民宗局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表.xls


标签: 乡村振兴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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