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设备标

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设备标

1.招标条件
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已经 德州市人民政府以“ 德政字〔2023〕2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引黄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设备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采购并安装滴灌设备及铺设滴灌管道等。 。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采购标: 采购及安装标
标段内容:
采购并安装滴灌设备及铺设滴灌管道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节水灌溉设备的生产厂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12-16 08:30:00~2023-12-21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河县引黄灌溉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0534-******* 联系电话:0531-********186*****32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dguanfengjn@163.com
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4-805

标签: 农业水价 滴灌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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