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宿州环保工程学校

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泗县教体局泗教字[2014]27号《泗县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泗县中小学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系部汇总,经校委会研究,形成《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予公布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原则。以推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创新育人为核心,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从工作安排,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职教中心建设为目的。

二、考核范围

我校在岗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设置和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考核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教育教学奖励,每学期核算一次,期末兑现;另一部分是教育教学津贴,按月考核结算,次月发放。

四、津贴设置和发放标准(同一奖项以最高计算)

1、承担国家级、省、市、县立项教研课题,通过考核验收并获专题研究成果的,分别奖励课题组*****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精品课程比照课题标准执行)

(申请奖励的鉴定项目课题(含技术、专利)成果。其参研者在参研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校教研室同意,否则,不能享受本奖励政策。)

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专业技能大赛等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

*****

8000

省级

8000

5000

3000

市级

3000

1000

500

县级

500

300

100

校级

100

80

50

???3、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大赛、专业技能大赛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奖励标准如下:(含组织奖)

级别 ???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

(师*****

生5000)

*****

(师8000,

生2000)

8000元

(师7000,

生1000)

省级

8000元

(师6000,

生2000)

5000元

(师4000,

生1000)

3000元

(师2500,

生500)

市级

3000元

(师2500,

生500)

1000元

(师800,

生200)

500元

(师400,

生100)

县级

500元

(师400,

生100)

300元

(师250,

生50)

100元

(师80,

生20)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文明风采”大赛或者论文、征文、科技创新大赛、创业创意大赛、演讲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县级奖项的,奖励标准如下(含组织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元(3:1)

800元(3:1)

600元 (3:1)

省级

600元(3:1)

400元(3:1)

300元 (2:1)

市级

300元(2:1)

200元(3:1)

100元(3:1)

县级

100元(3:1)

80元(3:1)

50元(4:1)

5、教师本人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文明风采”、论文(含课件)、优质课件、精品课件、教学视频、征文、科技创新大赛、创业创意大赛、电脑制作、演讲等评选中,分别给予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

800

600

省级

600

400

300

市级

300

200

100

县级

100

80

50

校级

50

40

30

6、教材类奖励标准

公开出版的教材校本教材,按30元/千字或者20元/页计算一次性奖励给主编,主编按工作量的大小分配给副主编及参编者

(申请奖励的教材类是指以我校教职工为主编、副主编或者参与编写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及校本教材,参与教材编写者,在参编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教研部门同意。否则,不享受本奖励政策。同一论著或教材多次修订再版或修订印刷,学校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7、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类项目奖励标准

级? 别

项目负责人

总项目

子项目

国家级

*****

*****

省? 级

*****

*****

市? 级

*****

6000

((1)项目完成时,始终参与项目建设的每位教师奖励标准计算方法为该项目负责人奖励标准的三分之二。(2)项目下必须完成的精品课程等子项目,不予单独奖励)。

8、教学成果类奖励标准:

级别

类别

金额

市级

一等奖

4000元/项目

二等奖

2000元/项目

三等奖

1000元/项目

省级

一等奖

*****元/项目

二等奖

8000元/项目

三等奖

4000元/项目

国家级

一等奖

*****元/项目

二等奖

*****元/项目

三等奖

*****元/项目

(教学成果奖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四年一次的教学成果奖评比)。

9、教育主管部门网站、政府网站、电视台或刊物上发表宣传我校职业教育的文章或稿件,每篇奖励:校30,县50、市200,省400,国家1000。

10、教师获上级奖励。根据考核结果,被评为国家、省、市、县、校级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等,一次性奖励5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学生受表彰减半。

10、校党委、工会、团委等职能处室,被评为先进单位或部门,分别奖励正副校长、专职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国家级5000元、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县级200元。

五、教育教学津贴

1、教职工签到每次5元,迟到、早退一分没有,旷正课一节扣40元,旷辅导一节扣20元。

2、课时津贴

正课每周1-8节,20元/节;每周9-12节,超出部分25元/节;每周13节以上,超出部分30元/节。早读和下午第三节为班主任辅导课,辅导津贴10元/节,无故缺席一节扣两倍津贴。若调课,正课扣本人25元/节给接课人、辅导扣本人10元/节给接课人,若调课后也无人上课,扣本人50元/节,扣接课人50元/节。有课者必须调好课后通知教导处,方可有效,否则以缺席论处。每月结算一次,每周8节以内学年末兑现,超出部分当月兑现.

3、班主任津贴

依据班级人数,每人每月20元,每流失一人扣20元(以上月基数为准)。

班级人数少于10人,原则上不开班。

班主任工作不重复计入工作量。

班主任因病假、事假、进修、出差、缺席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将班班主任津贴按天数折算发临时班主任,没有安排临时班主任者,直接扣除。若安排好班主任必须报政教处,并通知学校值班领导,否则视为不履职。

4、升学奖:每考取1名本科学生学校奖励4000元(具体方案由系部制定)

5、领导岗位津贴

按教体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非教学岗工作量设定的意见),并按此意见执行。

6、外出学习(含省培、国培)人员,学习期间按比例发放绩效工资。

7、教学津贴每月结算,次月发放超课时(160元/周以外)部分,160元/周以内部分待学年终一次性发放。

六、集团表彰的,按县级标准;若集团直接奖励的,执行集团标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或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0二二年八月修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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