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昌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县兴利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昌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县兴利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昌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县兴利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12- 15 15: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招标编号:HX2023-51(CG)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昌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县兴利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遴选项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新昌县国资办关于印发新昌县国有企业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国资办〔2021〕4号)及《新昌县国资办关于印发新昌县县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国资办〔202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本次遴选入围银行进入招标人资金竞争性存放及战略合作银行库,合作期限内公司非融资性开户等业务将在战略合作银行库中选择。

2.入围家数:若有效投标人6家及以上的,入围银行为5家,未来竞争性存放资金将按入围银行排名由高到低,按30%、25%、20%、15%、10%的比例分别存放入相应的中标银行;若有效投标人5家,入围银行为4家,则按40%、30%、20%、10%的比例存放;若有效投标人4家,中标银行为3家,则按50%、30%、20%的比例存放(若有效投标银行不足4家,则作流标处理)。具体存款类型由各公司视情况与银行协定,但不管以哪种类型存放,在存放期间,因各公司经营活动需使用存放资金的,中标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各公司划转资金。

3.合作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4.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新昌县域内设有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以本期招标文件发出日的前一个月为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中国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但是不纳入人行新昌县支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三、凡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均可提出投标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行公章的年度监管评级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时间、地点

请携带资料于2023年12月 21日下午5时00分前,到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公寓楼21楼代理室报名,报名费100元,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统一于2023年12月 26日下午3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交到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公寓楼21楼2116室(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26日下午3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公寓楼21楼2116室(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最终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75-******** 王女士(代理机构)

0575-******** 章先生(招标人)

九、公告发布媒体: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index.html



招标单位: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新昌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昌县兴利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 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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