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预算金额 ¥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琼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蒙工、********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工、0898-********

项目概况

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TXGP2023-077

项目名称: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反走私综合执法站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三支队所管辖的7个反走私综合执法站食堂共7个,每个站配备1名炊事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1.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的证据截图,如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 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资料仅收清晰复印件盖章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        

联系方式:蒙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            

联系方式:胡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898-********

 

标签: 食堂员工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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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行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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