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M-******

项目名称: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60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9,000.00 60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 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和2023年 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并需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⑦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鲜章;⑧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供应商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确认: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原色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备注的不予受理)并联系代理机构(155*****688)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联系确认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完成后续流程。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开标前必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⑤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御景华府3栋11楼

联系方式:155*****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5*****688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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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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