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北控水务污泥减量化及资源化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市发改[2023] 2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北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北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2023] 2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白池口;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9514.55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拟新建污泥处置中心1座,日处置污泥能力150t/d(以80%含水率污泥计), 包括卸料及脱水车间(含进厂污泥接收料仓、板框压滤车间、变配电间)、干化炭化车间(转鼓干化设备、炭化设备、尾气处理系统)、调节池及初雨水收集池等构建筑物。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建设项目具体开工时间、分区域和点位的建设时序以业主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质量目标 :设计质量符合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的深度要求,及现行相关法规、标准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法规、标准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的设计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资质认定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Car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Car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排水工程类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 / 年( 年 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专业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Ca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Ca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6 日至2023年 12 月 20 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 月 8 日 9 时 5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绵阳北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路371号 | 地 址: | 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2单元6楼1-11、31、32号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谭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0816-*******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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