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通州区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70*****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70*****001001 | 标段名称 | R2022-00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R2022-00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高铁新城 2.1.2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估算为*****.89平方米,拟建设3栋11层,8栋4层住宅,以及相关配套用房。(以最终报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2.1.3项目估算价: 设计、施工、采购约1.3亿元。 2.1.4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2024年1月20日完成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2024年2月1日通过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2024年2月5日完成建筑泛光照明、景观方案、基坑支护等设计;2024年3月10日完成景观施工图、公区精装修、室外配套、智能化等所有专项设计。 施工工期:2024年2月20日之前负责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从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取得竣工备案表并交付完成共计620日历天,其中: 2024年3月1日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2024年4月20日完成叠墅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4月30日完成叠墅首开区(10#11#)主体结顶; 2024年5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室外景观工作面移交; 2024年7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10#11#楼)外立面施工; 2024年6月15日所有楼栋达到预售节点(主体四层); 2024年7月1日完成洋房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8月10日完成1#楼(一层至四层)与园区大堂外立面施工; 2024年10月30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及外架拆除; 2025年5月30日完成外立面装饰工程; 2025年7月30日完成公区精装修、室外景观工程等所有工程; 2025年9月30日完成竣工备案; 2025年11月1日完成交付; 2.1.5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南通地区的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合同中关于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的相关标准(详见附件);确保取得“南通市优质结构工程”奖项。 2.2招标范围: 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配套等设计、采购、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达到详勘深度)、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电施、水施、消防、人防、绿建、节能、抗震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设计、公区精装修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等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项目临时用电用水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临时围墙、临时办公室以及甲方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等】、试桩施工、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景观照明、路灯、铺装、标识标牌、围墙等)、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太阳能工程、三网合一等其他零星工程、基坑监测及基坑周边建筑物安全监测以及土壤氡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包括电源SPD安装及验收)、环境节能检测、水质检测、排水检测、门窗试验、现场气密性检测、噪音检测、沉降观测、设计试桩检测、实体检测、保温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分户验收、空气检测、消防检测(包括消防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验收)、CCTV检测等各项检验检测、开荒保洁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电梯、供电、自来水、燃气、样板房精装修、绿化施工(苗木草坪、种植土及堆坡造型等软景)等不在施工范围内,但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总包范围与建设单位范围详见附件(B31地块项目界面划分)。 燃气工程、电力工程、自来水等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设计、施工,中标人无条件做好配合。相关工程界面划分如下: (1)燃气工程 ①总包负责燃气管开洞与燃气套管间的吊模封堵。 ②套管预埋由总包负责实施;燃气管、煤气表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总包配合管线点位标注,并配合燃气点位复核;燃气表后至锅炉的燃气管及三通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 (2)电力工程: ①高压进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以及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均由电力施工单位完成。表箱出线开关之后,至户内箱、动力箱的所有工程量由总包单位完成。 ②总包单位配合现场电力单位施工,包括材料场地、临时水电和施工用梯的无偿使用,电力敷设完成后的桥架整改修复。 (3)自来水工程: ①自来水公司施工范围包括:市政接水点至用户水表表后阀之间的室外自来水管道、室外消火栓、生活水泵房设备及管道以及管道井内供水管道等所有内容。 ②总包单位完成生活水泵房内土建工程、设备基础、泵房门、用户水表表后阀至户内水龙头、水表表后阀至消防水池或其他公共部位用水点施工。 ③总包单位完成电表箱至生活水泵控制柜之间电缆的施工。 (4)广电、通信工程 总包范围:管路预埋、疏通、预穿钢丝;多媒体箱底盒安装及清理;洞口及套管的封堵;完成多媒体箱后的有线电视及网络回路预埋;总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室外有线电视工程、电信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电信系统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5)网络 总包范围:预埋保质保量引入弱电箱;弱电箱安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承包工作范围内,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网络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洞口及套管的封堵由土建总包负责);此项目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6)电梯: ①电梯电源配电箱及进线由总包单位完成,配电箱出线及之后由电梯单位完成。电梯井道内照明、插座等均由电梯单位完成。 ②电梯远程迫降布线,由总包从消防控制室施工至电梯相应模块,电梯单位配合接线及调试。 ③电梯底坑排水管预埋安装、电梯召唤盒、到站灯的预留预埋、电梯承重挂钩的预埋、电梯底坑的排水和防水处理、电梯底坑爬梯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 ④电梯正式移交前,电梯要提前使用:(1)电梯内部包模板保护由总包施工;(2)电梯提前使用的临时电缆(含配电箱)由总包准备并安装 。(3)屋顶电梯机房内的钢结构楼梯和栏杆由总包施工。(4)电梯移交给物业公司之前,供现场施工用,电梯公司安排专人开电梯,人工费、维护费包在电梯合同内。施工期间电梯电费由总包单位承担。 ⑤电梯门和土建电梯门洞之间的砌砖或砂浆塞缝由总包负责。 ⑥电梯机房的工字钢粱砼墩由总包根据电梯单位提供的图纸实施。 ⑦电梯安装后为了防止水漫至电梯井道或电梯坑,总包单位负责设置的临时挡水坎等防护措施。 关于总包与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的说明:1、总包单位负责现场所有预留孔洞、后开孔洞的封堵、防火封堵工作,套管与管道之间、桥架的防火封堵等。2、上述内容未明确事项均由总包负责实施。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上述专业分包与总承包的施工界面范围重新进行划分及界定 ,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结算、维护保修、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二项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对应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③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3 业绩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项目负责人【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1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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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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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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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R2022-00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高铁新城 2.1.2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估算为*****.89平方米,拟建设3栋11层,8栋4层住宅,以及相关配套用房。(以最终报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2.1.3项目估算价: 设计、施工、采购约1.3亿元。 2.1.4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2024年1月20日完成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2024年2月1日通过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2024年2月5日完成建筑泛光照明、景观方案、基坑支护等设计;2024年3月10日完成景观施工图、公区精装修、室外配套、智能化等所有专项设计。 施工工期:2024年2月20日之前负责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从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取得竣工备案表并交付完成共计620日历天,其中: 2024年3月1日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2024年4月20日完成叠墅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4月30日完成叠墅首开区(10#11#)主体结顶; 2024年5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室外景观工作面移交; 2024年7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10#11#楼)外立面施工; 2024年6月15日所有楼栋达到预售节点(主体四层); 2024年7月1日完成洋房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8月10日完成1#楼(一层至四层)与园区大堂外立面施工; 2024年10月30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及外架拆除; 2025年5月30日完成外立面装饰工程; 2025年7月30日完成公区精装修、室外景观工程等所有工程; 2025年9月30日完成竣工备案; 2025年11月1日完成交付; 2.1.5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南通地区的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合同中关于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的相关标准(详见附件);确保取得“南通市优质结构工程”奖项。 2.2招标范围: 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配套等设计、采购、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达到详勘深度)、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电施、水施、消防、人防、绿建、节能、抗震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设计、公区精装修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等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项目临时用电用水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临时围墙、临时办公室以及甲方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等】、试桩施工、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景观照明、路灯、铺装、标识标牌、围墙等)、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太阳能工程、三网合一等其他零星工程、基坑监测及基坑周边建筑物安全监测以及土壤氡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包括电源SPD安装及验收)、环境节能检测、水质检测、排水检测、门窗试验、现场气密性检测、噪音检测、沉降观测、设计试桩检测、实体检测、保温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分户验收、空气检测、消防检测(包括消防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验收)、CCTV检测等各项检验检测、开荒保洁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电梯、供电、自来水、燃气、样板房精装修、绿化施工(苗木草坪、种植土及堆坡造型等软景)等不在施工范围内,但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总包范围与建设单位范围详见附件(B31地块项目界面划分)。 燃气工程、电力工程、自来水等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设计、施工,中标人无条件做好配合。相关工程界面划分如下: (1)燃气工程 ①总包负责燃气管开洞与燃气套管间的吊模封堵。 ②套管预埋由总包负责实施;燃气管、煤气表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总包配合管线点位标注,并配合燃气点位复核;燃气表后至锅炉的燃气管及三通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 (2)电力工程: ①高压进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以及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均由电力施工单位完成。表箱出线开关之后,至户内箱、动力箱的所有工程量由总包单位完成。 ②总包单位配合现场电力单位施工,包括材料场地、临时水电和施工用梯的无偿使用,电力敷设完成后的桥架整改修复。 (3)自来水工程: ①自来水公司施工范围包括:市政接水点至用户水表表后阀之间的室外自来水管道、室外消火栓、生活水泵房设备及管道以及管道井内供水管道等所有内容。 ②总包单位完成生活水泵房内土建工程、设备基础、泵房门、用户水表表后阀至户内水龙头、水表表后阀至消防水池或其他公共部位用水点施工。 ③总包单位完成电表箱至生活水泵控制柜之间电缆的施工。 (4)广电、通信工程 总包范围:管路预埋、疏通、预穿钢丝;多媒体箱底盒安装及清理;洞口及套管的封堵;完成多媒体箱后的有线电视及网络回路预埋;总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室外有线电视工程、电信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电信系统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5)网络 总包范围:预埋保质保量引入弱电箱;弱电箱安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承包工作范围内,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网络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洞口及套管的封堵由土建总包负责);此项目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6)电梯: ①电梯电源配电箱及进线由总包单位完成,配电箱出线及之后由电梯单位完成。电梯井道内照明、插座等均由电梯单位完成。 ②电梯远程迫降布线,由总包从消防控制室施工至电梯相应模块,电梯单位配合接线及调试。 ③电梯底坑排水管预埋安装、电梯召唤盒、到站灯的预留预埋、电梯承重挂钩的预埋、电梯底坑的排水和防水处理、电梯底坑爬梯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 ④电梯正式移交前,电梯要提前使用:(1)电梯内部包模板保护由总包施工;(2)电梯提前使用的临时电缆(含配电箱)由总包准备并安装 。(3)屋顶电梯机房内的钢结构楼梯和栏杆由总包施工。(4)电梯移交给物业公司之前,供现场施工用,电梯公司安排专人开电梯,人工费、维护费包在电梯合同内。施工期间电梯电费由总包单位承担。 ⑤电梯门和土建电梯门洞之间的砌砖或砂浆塞缝由总包负责。 ⑥电梯机房的工字钢粱砼墩由总包根据电梯单位提供的图纸实施。 ⑦电梯安装后为了防止水漫至电梯井道或电梯坑,总包单位负责设置的临时挡水坎等防护措施。 关于总包与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的说明:1、总包单位负责现场所有预留孔洞、后开孔洞的封堵、防火封堵工作,套管与管道之间、桥架的防火封堵等。2、上述内容未明确事项均由总包负责实施。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上述专业分包与总承包的施工界面范围重新进行划分及界定 ,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结算、维护保修、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二项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对应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③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3 业绩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项目负责人【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15日 |
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70*****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70*****001001 | 标段名称 | R2022-00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R2022-00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高铁新城 2.1.2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估算为*****.89平方米,拟建设3栋11层,8栋4层住宅,以及相关配套用房。(以最终报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2.1.3项目估算价: 设计、施工、采购约1.3亿元。 2.1.4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2024年1月20日完成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2024年2月1日通过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2024年2月5日完成建筑泛光照明、景观方案、基坑支护等设计;2024年3月10日完成景观施工图、公区精装修、室外配套、智能化等所有专项设计。 施工工期:2024年2月20日之前负责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从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取得竣工备案表并交付完成共计620日历天,其中: 2024年3月1日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2024年4月20日完成叠墅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4月30日完成叠墅首开区(10#11#)主体结顶; 2024年5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室外景观工作面移交; 2024年7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10#11#楼)外立面施工; 2024年6月15日所有楼栋达到预售节点(主体四层); 2024年7月1日完成洋房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8月10日完成1#楼(一层至四层)与园区大堂外立面施工; 2024年10月30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及外架拆除; 2025年5月30日完成外立面装饰工程; 2025年7月30日完成公区精装修、室外景观工程等所有工程; 2025年9月30日完成竣工备案; 2025年11月1日完成交付; 2.1.5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南通地区的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合同中关于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的相关标准(详见附件);确保取得“南通市优质结构工程”奖项。 2.2招标范围: 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配套等设计、采购、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达到详勘深度)、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电施、水施、消防、人防、绿建、节能、抗震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设计、公区精装修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等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项目临时用电用水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临时围墙、临时办公室以及甲方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等】、试桩施工、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景观照明、路灯、铺装、标识标牌、围墙等)、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太阳能工程、三网合一等其他零星工程、基坑监测及基坑周边建筑物安全监测以及土壤氡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包括电源SPD安装及验收)、环境节能检测、水质检测、排水检测、门窗试验、现场气密性检测、噪音检测、沉降观测、设计试桩检测、实体检测、保温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分户验收、空气检测、消防检测(包括消防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验收)、CCTV检测等各项检验检测、开荒保洁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电梯、供电、自来水、燃气、样板房精装修、绿化施工(苗木草坪、种植土及堆坡造型等软景)等不在施工范围内,但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总包范围与建设单位范围详见附件(B31地块项目界面划分)。 燃气工程、电力工程、自来水等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设计、施工,中标人无条件做好配合。相关工程界面划分如下: (1)燃气工程 ①总包负责燃气管开洞与燃气套管间的吊模封堵。 ②套管预埋由总包负责实施;燃气管、煤气表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总包配合管线点位标注,并配合燃气点位复核;燃气表后至锅炉的燃气管及三通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 (2)电力工程: ①高压进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以及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均由电力施工单位完成。表箱出线开关之后,至户内箱、动力箱的所有工程量由总包单位完成。 ②总包单位配合现场电力单位施工,包括材料场地、临时水电和施工用梯的无偿使用,电力敷设完成后的桥架整改修复。 (3)自来水工程: ①自来水公司施工范围包括:市政接水点至用户水表表后阀之间的室外自来水管道、室外消火栓、生活水泵房设备及管道以及管道井内供水管道等所有内容。 ②总包单位完成生活水泵房内土建工程、设备基础、泵房门、用户水表表后阀至户内水龙头、水表表后阀至消防水池或其他公共部位用水点施工。 ③总包单位完成电表箱至生活水泵控制柜之间电缆的施工。 (4)广电、通信工程 总包范围:管路预埋、疏通、预穿钢丝;多媒体箱底盒安装及清理;洞口及套管的封堵;完成多媒体箱后的有线电视及网络回路预埋;总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室外有线电视工程、电信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电信系统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5)网络 总包范围:预埋保质保量引入弱电箱;弱电箱安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承包工作范围内,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网络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洞口及套管的封堵由土建总包负责);此项目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6)电梯: ①电梯电源配电箱及进线由总包单位完成,配电箱出线及之后由电梯单位完成。电梯井道内照明、插座等均由电梯单位完成。 ②电梯远程迫降布线,由总包从消防控制室施工至电梯相应模块,电梯单位配合接线及调试。 ③电梯底坑排水管预埋安装、电梯召唤盒、到站灯的预留预埋、电梯承重挂钩的预埋、电梯底坑的排水和防水处理、电梯底坑爬梯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 ④电梯正式移交前,电梯要提前使用:(1)电梯内部包模板保护由总包施工;(2)电梯提前使用的临时电缆(含配电箱)由总包准备并安装 。(3)屋顶电梯机房内的钢结构楼梯和栏杆由总包施工。(4)电梯移交给物业公司之前,供现场施工用,电梯公司安排专人开电梯,人工费、维护费包在电梯合同内。施工期间电梯电费由总包单位承担。 ⑤电梯门和土建电梯门洞之间的砌砖或砂浆塞缝由总包负责。 ⑥电梯机房的工字钢粱砼墩由总包根据电梯单位提供的图纸实施。 ⑦电梯安装后为了防止水漫至电梯井道或电梯坑,总包单位负责设置的临时挡水坎等防护措施。 关于总包与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的说明:1、总包单位负责现场所有预留孔洞、后开孔洞的封堵、防火封堵工作,套管与管道之间、桥架的防火封堵等。2、上述内容未明确事项均由总包负责实施。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上述专业分包与总承包的施工界面范围重新进行划分及界定 ,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结算、维护保修、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二项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对应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③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3 业绩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项目负责人【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1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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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R2022-00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2-00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高铁新城 2.1.2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估算为*****.89平方米,拟建设3栋11层,8栋4层住宅,以及相关配套用房。(以最终报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2.1.3项目估算价: 设计、施工、采购约1.3亿元。 2.1.4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2024年1月20日完成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2024年2月1日通过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2024年2月5日完成建筑泛光照明、景观方案、基坑支护等设计;2024年3月10日完成景观施工图、公区精装修、室外配套、智能化等所有专项设计。 施工工期:2024年2月20日之前负责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从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取得竣工备案表并交付完成共计620日历天,其中: 2024年3月1日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2024年4月20日完成叠墅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4月30日完成叠墅首开区(10#11#)主体结顶; 2024年5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室外景观工作面移交; 2024年7月20日完成叠墅样板区(10#11#楼)外立面施工; 2024年6月15日所有楼栋达到预售节点(主体四层); 2024年7月1日完成洋房精装修样板房工作面移交; 2024年8月10日完成1#楼(一层至四层)与园区大堂外立面施工; 2024年10月30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及外架拆除; 2025年5月30日完成外立面装饰工程; 2025年7月30日完成公区精装修、室外景观工程等所有工程; 2025年9月30日完成竣工备案; 2025年11月1日完成交付; 2.1.5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南通地区的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合同中关于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的相关标准(详见附件);确保取得“南通市优质结构工程”奖项。 2.2招标范围: 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配套等设计、采购、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达到详勘深度)、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电施、水施、消防、人防、绿建、节能、抗震等全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设计、公区精装修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等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项目临时用电用水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临时围墙、临时办公室以及甲方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等】、试桩施工、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景观照明、路灯、铺装、标识标牌、围墙等)、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太阳能工程、三网合一等其他零星工程、基坑监测及基坑周边建筑物安全监测以及土壤氡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包括电源SPD安装及验收)、环境节能检测、水质检测、排水检测、门窗试验、现场气密性检测、噪音检测、沉降观测、设计试桩检测、实体检测、保温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分户验收、空气检测、消防检测(包括消防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及消防验收)、CCTV检测等各项检验检测、开荒保洁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电梯、供电、自来水、燃气、样板房精装修、绿化施工(苗木草坪、种植土及堆坡造型等软景)等不在施工范围内,但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总包范围与建设单位范围详见附件(B31地块项目界面划分)。 燃气工程、电力工程、自来水等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设计、施工,中标人无条件做好配合。相关工程界面划分如下: (1)燃气工程 ①总包负责燃气管开洞与燃气套管间的吊模封堵。 ②套管预埋由总包负责实施;燃气管、煤气表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总包配合管线点位标注,并配合燃气点位复核;燃气表后至锅炉的燃气管及三通由业主指定分包施工。 (2)电力工程: ①高压进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以及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均由电力施工单位完成。表箱出线开关之后,至户内箱、动力箱的所有工程量由总包单位完成。 ②总包单位配合现场电力单位施工,包括材料场地、临时水电和施工用梯的无偿使用,电力敷设完成后的桥架整改修复。 (3)自来水工程: ①自来水公司施工范围包括:市政接水点至用户水表表后阀之间的室外自来水管道、室外消火栓、生活水泵房设备及管道以及管道井内供水管道等所有内容。 ②总包单位完成生活水泵房内土建工程、设备基础、泵房门、用户水表表后阀至户内水龙头、水表表后阀至消防水池或其他公共部位用水点施工。 ③总包单位完成电表箱至生活水泵控制柜之间电缆的施工。 (4)广电、通信工程 总包范围:管路预埋、疏通、预穿钢丝;多媒体箱底盒安装及清理;洞口及套管的封堵;完成多媒体箱后的有线电视及网络回路预埋;总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室外有线电视工程、电信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电信系统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5)网络 总包范围:预埋保质保量引入弱电箱;弱电箱安装;负责将单体出户有线电视,电信通讯预留管道接入室外第一个单元弱电井。 专业分包范围:承包工作范围内,各主楼和地下室内有线电视系统/网络的线缆敷设、元器件和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洞口及套管的封堵由土建总包负责);此项目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管道铺设、线缆敷设、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 (6)电梯: ①电梯电源配电箱及进线由总包单位完成,配电箱出线及之后由电梯单位完成。电梯井道内照明、插座等均由电梯单位完成。 ②电梯远程迫降布线,由总包从消防控制室施工至电梯相应模块,电梯单位配合接线及调试。 ③电梯底坑排水管预埋安装、电梯召唤盒、到站灯的预留预埋、电梯承重挂钩的预埋、电梯底坑的排水和防水处理、电梯底坑爬梯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 ④电梯正式移交前,电梯要提前使用:(1)电梯内部包模板保护由总包施工;(2)电梯提前使用的临时电缆(含配电箱)由总包准备并安装 。(3)屋顶电梯机房内的钢结构楼梯和栏杆由总包施工。(4)电梯移交给物业公司之前,供现场施工用,电梯公司安排专人开电梯,人工费、维护费包在电梯合同内。施工期间电梯电费由总包单位承担。 ⑤电梯门和土建电梯门洞之间的砌砖或砂浆塞缝由总包负责。 ⑥电梯机房的工字钢粱砼墩由总包根据电梯单位提供的图纸实施。 ⑦电梯安装后为了防止水漫至电梯井道或电梯坑,总包单位负责设置的临时挡水坎等防护措施。 关于总包与专业分包施工界面划分的说明:1、总包单位负责现场所有预留孔洞、后开孔洞的封堵、防火封堵工作,套管与管道之间、桥架的防火封堵等。2、上述内容未明确事项均由总包负责实施。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上述专业分包与总承包的施工界面范围重新进行划分及界定 ,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结算、维护保修、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二项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对应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③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3 业绩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3.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公寓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项目负责人【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15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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