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石村土地经营权二次招标公告
松石村土地经营权二次招标公告
经邹城市张庄镇松石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领导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邹城市张庄镇松石村所属村南集体耕地大约100亩(承包经营权整体拍卖,承包年限10年,底价:600元∕亩∕年。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发包,现状拍卖。编号:JYZTD201602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3月21日10时在邹城市张庄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
三、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拍卖公告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张庄镇政府公告栏、邹城市张庄镇松石村村务公开栏等地点同时张贴拍卖公告。
四、报名时间地点:
1、竞买人可于2016年3月14日至 2016年3月20日17:00时,到邹城市张庄镇政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索取拍卖文件,并交纳竞拍保证金10000元,按竞买人提交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拍卖会开始后,主持人首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然后以起拍价开始叫价,竞买人可采取举牌应价,亦可采取有声口头报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丧失约束力,无人加价时实行三声叫价落槌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主持人的落槌确认后,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无人应价或应价达不到底价时,主持人宣布竞拍品流标,竞买人即失去竞买机会。
七、签署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所属土地承包权租金按成交金额一次性付清前2年的承包租金,在下次承包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后2年租金,每3年递增5%。
2、拍卖结果公示结束后,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三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违约。
九、标的交割
公示期结束且买受人结清约定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及《水库承包经营权合同》并按照现状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邹城市张庄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邹城市张庄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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