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保温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浙兰筹第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润五丰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批准同意,现就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保温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招标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标段内容:
项目包括冷库库体保温、冷库门、冷库照明 ,包括上述项目中的材料采购(已标注的设备及甲供设备除外)、运输及卸货、保管(包括现场经双方验收、签字交接的设备材料及甲供设备材料)、工程安装、调试、操作培训、验收等内容,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标注安装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a、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要求大于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按公告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具备冷库保温安装工程相关资质。
b、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承接该工程所需的相关资质,并负责为招标方办理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对外的相关事宜。
c、需提供近3年企业业绩表,年业务量2000万元以上,有万吨级以上冷库保温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十四号街368号浙江五丰冷食有限公司总经办。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工作日下午12:3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
6、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十四号街368号浙江五丰冷食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解释:姜晓春 186*****306 ****-********
交标:徐艳素 135*****628 ****-********
联系电话:****-********
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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