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单灯控制系统采购项目(HAZC
********97)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澄清: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原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单灯控制系统采购
2、原采购项目编号:HAZC
********97
3、原公告日期:2016年3月11日
4、原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江苏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中: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中: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提供具有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
(1)提供具有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