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个旧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6: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预算金额 ¥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琳
项目联系电话 187*****324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个旧市阳山大道1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丽,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琳,187*****324
附件:
附件1 公告.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LD2023-3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食堂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这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磋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2应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及厨师等级证,每年提供健康体检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5供应商信誉良好,需提供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3.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如供应商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0元/单位,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现金的形式进行递交,银行转账必须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注:不得以个人名义汇入)。

收款单位: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红河分行个旧支行

账 号:873*****5710201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到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领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个旧市税务局     

地址:个旧市阳山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唐丽,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联系方式:张琳,187*****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

电 话:  187*****324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红河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