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淮淀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勘察(招标项目编号:E
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54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道路修复提升工程,河畔水乡民居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对乐善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综合整治、修复提升村内沥青路2条,同步敷设道路两侧砖道、改造水乡民居及配套餐饮。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勘察
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勘察,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勘察及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勘察
1、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证书在有效期内;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5 09:00:00至2023-12-21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网络获取,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bhjzbb@126.com与招标代理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09 10: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1-09 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小薄村杨河湾国际驿站
联系人:武玉红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街20号实验基地办公楼A座A-2-3室
联系人:张玲
电子邮件:bhjzb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