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2015年封山育林(天龙村)苗木招标公告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2015年封山育林(天龙村)苗木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ZGQYSZ[2016]007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5]535号) 及县林业局相关文件精神,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屈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秭归县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2015年封山育林项目(天龙村)苗木采购进行询价,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以下统称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项目内容
购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货地点:屈原镇天龙村
供货时间:供货时间40日历天
质量要求:以本询价文件对有关产品的规定、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为准,应一次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5、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必须执有经工商、税务、林业等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B、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C、合法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
D、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询价。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四、本次招标报名资料:本次询价只提供报价单样本,报名时领取。报名时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询价保证金收据及企业证件等材料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报名费200元,由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进保证金专用账户。供应商在报名时一并缴纳,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询价采购报名截止时间)。
5.2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询价申请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及所投工程项目名称,保证金与报名资料费分开缴纳)。
开 户 行:秭归县屈原镇农商行屈原支行
户 名:秭归县屈原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账 号:****************3
咨询电话:0717—*******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秭归县屈原镇财会服务中心一楼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5.3 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六、递交询价函时间:2015年3月8日上午10:30至11:00分,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报价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七、定标方式:
7.1、本项目报价采购人设最高限价,其最高限价为4.32万元(大写肆万叁仟贰佰元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7.2、同一种规格、同一种质量的情况下按价格最低中标,价格相同则抽签决定。
八、询价采购报价单:投标时,法人或授权人需加盖公章和签字并密封。
九、询价报价地点: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屈原镇天龙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屈原镇天龙村
联系人:杜年三
联系电话:159*****084
采购代理机构: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屈原镇财政所一楼
联 系 人:佘超
联 系 电 话:151*****116
传 真 电 话:0717-*******
网 址:http://www.hbzg.gov.cn/government/rdzt/ncjt/
标签: 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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