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的公示

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的公示

根据《兰溪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兰溪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办发〔2022〕14号),经乡镇(街道)申报、公示,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核,拟将女埠街道竹塘稻蟹共养等17个项目列入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项目储备库。现根据《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和《浙江省扶贫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34号),将列入库中的17个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如对上述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

联系人:方婷 联系电话:0579-********

附件: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公示表.docx

标签: 农村集体经济 乡村振兴 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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