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创省级示范幼儿园户外整改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创省级示范幼儿园户外整改项目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拟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创省级示范幼儿园户外整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创省级示范幼儿园户外整改项目
二、项目编号:ZBZB*********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9782元。
(二)本项目共1个包,项目简介及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价产品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
(三)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获取磋商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现场无偿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4、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打印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并在发送报名资料后联系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报名结果。
报名咨询电话:段老师189*****398。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4日10时30分止(北京时间)
九、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十、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18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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