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风流不老东坡—苏轼主题文物展”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千古风流不老东坡—苏轼主题文物展”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千古风流 不老东坡—苏轼主题文物展”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切实做好“千古风流 不老东坡—苏轼主题文物展”宣传推介工作,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该展览常规及创意宣传,统筹执行多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立体化宣传服务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千古风流 不老东坡—苏轼主题文物展”宣传推广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4月29日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围绕“千古风流 不老东坡”主题,通过志存高远、身行万里、居儋功业三个历史维度,采取多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呈现苏东坡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执行过程中,统筹做好宣传内容制作、图片拍摄、视频制作及主视觉海报设计,并按预热期(12月29日—1月28日)、聚焦期(1月29日—4月28日)、总结期(4月29日-5月1日)等三个宣传节点统筹执行宣传推广工作,总预算162.06万元以内,据实结算。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服务执行方案及其报价;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3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旅游文化大厦81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7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文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卿主任,联系电话:0898-********。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标签: 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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