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废炉渣炉灰处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废炉渣炉灰处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项目标段编号:HNEC-KFLY*********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15
炉渣、炉灰处理公告
经公司同意,现对公司废炉渣、炉灰线上处理(中原云商平台)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废炉渣、炉灰处理
1.2 采购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我公司45吨/时(正常生产时两开一备)锅炉,年产废炉渣、废炉灰共计2万吨左右,为确保公司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需对外销售。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废炉渣、炉灰(炉渣约7500t、炉灰约*****t)
2.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双方约定时间于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交货
2.3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废炉渣灰分不低于95%,固定碳不超过6%;炉灰灰分不低于80%。
以上物资数量(2万吨/年)仅作参考,处置方在合同期限内产生的锅炉渣总量以实际销售过磅量(不含处置方内部使用)为准。
锅炉渣的品质以处置方现场取样、化验为准,且竞买人必须接受处置方在合同期限内由于生产调整、装置投用/停运造成的锅炉渣数量及品质的波动。处置方对锅炉渣不做任何质量保证且不承担售出后损失。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需要具有处理工业废渣的资质要求。
(3)具有符合炉渣(灰)处置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运输储存场所和处理方式。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5报名及结算方式::炉渣、炉灰捆绑销售,报价按总量2万吨报总价,按总价起拍,起拍价*****元,报总价最高者为候选成交商,报价时请备注炉渣、炉灰各单价,候选成交商签订合同时按单价签订合同,按季度提前预付1季度货款,经双方协商定期交货。
成交商需保证及时拉运,确保不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若无法满足及时拉运,需尽可能提前告知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告知我方,否则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炉渣炉灰装车过程中如有灰渣掉落地面,由成交供应负责清理打扫,保证灰渣库干净整洁。履约保证金1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响应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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