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颐养中心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百龄帮颐养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颐养中心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百龄帮颐养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浙江省嘉兴市
公告标题: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颐养中心 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百龄帮颐养中心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颐养中心

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百龄帮颐养中心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人: 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颐养中心

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百龄帮颐养中心

期:202312


目 录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项目情况说明

四、 技术要求

五、 需求清单

六、 合同条款格式

七、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城东路786号/城南路509号

3

项目规模

/

4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5

招标内容

后勤膳食部所需的米面粮油等食材

6

方案时限要求

7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内容。

8

评标方式及招标控制单价

评标方式:最优折扣率。

以回标截止日前一日“大润发超市门店”价格为基准填报折扣率,未在“大润发超市门店”公布的商品,以招标人公布的价格为基准填报

9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

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统一使用牛皮纸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开启报价前不得启封字样。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统一使用牛皮纸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开启报价前不得启封字样。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3年12月22日,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颐养中心(嘉兴市南湖区城东路786号)联系人:沈伟 158*****880

14

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以折扣率进行计算,按最优折扣率中标。

以回标截止日前一日“大润发超市门店”价格为基准填报折扣率,未在“大润发超市门店”公布的商品,以招标人公布的价格为基准填报

15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折扣率:98%

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16

采价方式

以每月的20日至当月自然月结束日,由采购人在大润发超市进行询价,以被选中的超市商品的价格作为下月结算的基准价。对超市未出售的食材,可以农贸市场询价作为基准价,特殊食材可临时采价。所有采价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7

采价时间

每月20日前随机选20日至当月自然月结束某一天,当天未能完成采价的3天内完成采价,节假日顺延。

18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19

未中标方案的

经济补偿

招标单位联系人:沈伟 电话:158*****880

二、投标人须知

1.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所发生或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2. 语言与度量衡单位

1) 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涉及其他语言文字的材料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提供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计价货币

1) 本次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4. 招标文件组成

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项目情况说明

四、 技术要求

五、 投标报价清单

六、 合同条款格式

七、 投标文件格式

2) 招标文件除包括上款所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除文字版本外,如果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了招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电子版本,当电子版本与文字版本不一致时,以文字版本为准。

5) 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充分审阅、了解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规定以及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责任;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招标文件澄清

1) 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并附电子版本)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

2) 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以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对投标人所提疑问进行解答,招标人将在举行投标预备会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关于举行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

3) 书面澄清文件将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澄清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将由招标人以招标文件修改文件的方式发出。

6.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并认为有必要给予投标人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矛盾歧义解释

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 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2) 提报的方案负责人须始终为该项目负责人。

9. 评标方法

报价以折扣率进行计算,按最优折扣率中标。

以回标截止日前一日“大润发超市门店”价格为基准填报折扣率,未在“大润发超市门店”公布的商品,以招标人公布的价格为基准填报

三、项目情况说明

1 定义说明

1) “招标人”与“甲方”:在本投标说明及技术要求中,“招标人”为招标阶段称谓;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形成合同关系后,称谓修改为 “甲方”。

2) “投标人”与“乙方”:在本投标说明及技术要求中,“投标人”为招标阶段称谓;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形成合同关系后,称谓修改为 “乙方”。

2 招标范围说明

1) 项目概况介绍:

为不断加强餐饮部管理工作,提高食材管理质量,有效控制餐饮食材成本,给在住老人提供放心餐饮食材,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工作。

3 招标(承包)范围说明

1) 核心范围: 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食材配送服务(米面粮油等食材)

2) 核心目的:提高食材管理质量,有效控制餐饮食材成本,给在住老人提供放心餐饮食材。

4 服务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5 服务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6 报价说明

1) 报价需包括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之服务费,以及(A)所有需由中标单位交纳的税项;(B)所有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电话费、传真费等日常工作开支费用;(C)单位的所有保险费用等。

2) 本次投标要求报出单价,定标后单价原则上固定不变,特殊情况根据市场行情做合理变动,需提前双方沟通。

3) 本次投标报价的价格中均包含本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说明中所列的所有工作项目及工作内容。

4) 货币计量单位:人民币。

5) 投标报价的唯一性:

6) 投标人应按照报价表中列出的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

7 合同付款及结算方式:

见“合同文本”的相关条款。

四、技术要求

(一)货物要求

1、整体要求:

1.1、成交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牛、羊、禽肉有检验检疫证明,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2、成交人所提供食材须有产品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随时查阅食材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原料采购记录、原辅料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原辅料进出仓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自检、送检>、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产品提供冷链运输记录)。

2、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2.1粮油:①大米须达到招标人要求标准,无掺杂、无砂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规格、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②面粉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标准,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③杂粮无掺杂、无砂石,碎米少;如为独立包装,包装袋袋上印有品名、等级、规格、保质期、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④食用油质量要求符合 GB/T8235-2019 标准,具体要求:酸价≤1.0(KOH)mg/g,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05%,透明度(20°C)透明;浅黄色至黄色,具有亚麻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PET 透明一次性食品塑料桶密封包装,塑料桶封面必须标明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

2.2 猪、牛、羊、鸡、鸭、鹅等禽肉类及其冻品(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肉类经营授权书):每批次均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必须符合 GB2707、GB***** 等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无异味、无酸败味;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

2.3 禽蛋、水果、蔬菜、生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相关标准、法规要求。①蔬菜: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②水果: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蔫;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③供应商提供的禽蛋应符合 GB 2749 国家标准。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气味,无异味;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④采购人有权每天检测蔬菜,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成交人必须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新鲜蔬菜,并按价值以一罚十给予罚款,第二次给予没收履约保证金。

2.4 其余副食品: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货品重量若有标准件按标准件抽样称重,并按抽样重量计算,没有标准件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

(二)验收要求

1、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指定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成交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成交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2、成交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指定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国家相关食品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品种及要求供应所需食材,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成交人不能按要求供货,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成交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材,除全部退货外,成交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就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追偿。

①食材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食材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食材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食材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供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动物等及其制品的;

⑥食材掺假、掺杂、伪造,影响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食材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合同期内如成交人被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书面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的。

(三)服务要求

1、采购人会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配送商下达第二次配货的订单,订 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 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采购人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调换蔬菜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 不响应。

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采购人选择。

4、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 补货,补货物资必须以第二天补货至送货地点。

5、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五、需求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1

大米

50斤

1680

2

非转大豆油

10L*2

190

3

袋装黄酒

烟雨楼

450ml*30

240

4

鲜味生抽

海天

1.9L*6

180

5

老抽王

海天

1.9L*6

100

6

白糖

50kg

48

7

味精

清砂糖

2.5kg*10

12

8

鲜鸡精

旺农道

1kg*10

4

9

精细型自然盐

雪涛

300g*60

80

10

白醋

裕丰

500ml*10

8

11

嘉兴醋

香醋

500ml*12

48

12

耗油

海天

6kg*2

12

13

六星馒头粉

五得利

25kg

180

14

超级生粉

风车

25kg

12

15

粗面

冀南香

800g*15

48

16

酵母

安琪

500g*20

2

17

红豆沙

中农金码

500g*20

36

18

纯牛奶

光明

250ml*24

75

19

鸡蛋

中号

5400


六、合同文件格式

(此合同为范式文本,中标后另行签订)

编号:_____________

食材配送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就农副产品(即蔬菜、粮油、肉类及农副产品等)配送事宜,进行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1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合作期),在合作期间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

(二)甲方权力和义务:

2.1权利归属 甲方按照配送合同条款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条款,做好乙方协调、指导工作,在必要时给予提供帮助。

2.2工作监督 甲方可对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乙方对甲方所提出的建议要予以回复整改日期。

2.3过磅监督 乙方所配送给甲方商品(如:大米、食用油),甲方有权对乙方全部或部份商品进行全部过磅清点或抽样取平均值,然后按平均值乘以商品数量作为商品总重量。

2.4过磅卸货 乙方的商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后,乙方人员自行卸货,负责过磅。过磅时的重量以甲方工作人员过磅时的进料验收单为准。

2.5订单要求 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写清品名、规格、重量、数量、生产厂家和其他要求,需在通知乙方给甲方送货当天的前一天下午17:00点前通过邮件(甲方指定对外邮箱: )的方式报给乙方,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

2.6食材要求 甲方根据实际就餐人数订购食材,针对绿叶、蔬菜叶类等食材,在过磅后甲方只允许最高可抛3%的合理范围,如有超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送、扣款或及时整改。

2.7甲方配合 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若要求补货,乙方需无偿进行配合甲方。

(三)乙方权力和义务:

3.1异常通知 乙方按照甲方所下订单进行送货,若有特殊情况当天有个别无法配到该种食材,乙方要提前用邮件(乙方指定对外邮箱: )的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2更改要求 经甲方同意更改后的食材必须要保证食材的重量、单价、品质等与原订购的食材一致,误差过大时,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如因其他原因无法购买到该种食材(质量不合格被甲方退货而更改、食材涨价更改、食材紧缺而更改等等)而需要更改品名(附有食材变更申请单)时,甲方每季度最多同意乙方三次更换食材。当超过三次时,甲方将按照当天货款的10%给予扣款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3.3送货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所下订购单进行送货,若有多送则按所订购数量支付货款;若有少送甲方则要求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内补送。

3.4报价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价格,蔬菜、肉禽、海鲜类商品需每15天报价一次,干粮油类商品需每90天报价一次,报价需提前2天交到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货,各类商品的单价以双方协商同意后单价以报价单为准(本次确定价与上月最后一次确定价相距很大时,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正式的书面说明涨价原因),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经双方协商认可。

蔬菜类对标场地: 肉禽类对标场地:

海鲜类对标场地: 干粮油类对标场地:

3.5报价超时处理 乙方所提供的蔬菜、肉禽、海鲜类商品需每15天报价一次,蔬菜、肉禽、海鲜类商品每月下半月报价要在当月14日之前; 每月上半月报价要在上月29日前交到甲方,未按时交到甲方时,甲方以合同约定的对标市场当期售价下浮10%执行,乙方则无异议。

3.6报价信誉要求 乙方食材报价合作前、后涨幅应合理化。 若乙方为了打进甲方而采用低价介入,高价合作策略(①未合作前报低单价,合作时报高单价合作;②合作前几个月低单价,之后单价都是居高不下态势),经甲方市场调查或同期对比单价过高时,甲方随时终止合同权利,乙方均无异议。

3.7送货时间 乙方必须在每天早上07:00分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送货延时超过半小时, 影响到厨师的前置工作,罚款当天货款的20%,乙方则无异议。

3.8送货异常 乙方早上送货有部份食材未送到甲方处,但甲方已做出灵活方式(上午与下午食材对换食用),在下午14点整以前,还未及时补送,罚款当天货款的20%;情节严重时最高可扣7天货款,乙方则无异议;如乙方早上送货有部份食材未送到甲方处,且无补货说明,甲方有权做出灵活方式(在合同约定的对标地点进行临时采买),临时采买产生的采购成本(包含:食材成本、采购人员及陪同驾驶员当日薪资的50%、车辆油费1元/公里)由乙方承担,乙方则无异议。

3.9整齐摆放 乙方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人员自行御货,在御货过程中要保证品质;在甲方工作人员到后,负责过磅后搬到甲方工作人员的指定区域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后签收进料验收单和送货单。

3.91提醒责任 乙方针对甲方人员所下订购单进行审核,如发现有品名、数量等下单有误时有纠正义务;针对食物有致命危害、同食相生相克有损健康时,乙方不制止及不书面提醒甲方,按正常送货给甲方,造成致命或伤害等,乙方同意承担本事故所有责任,乙方均无异议。

3.92肉、丸类要求 乙方采购送给甲方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丸类、豆制品类应采用优质原料加工、制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不得用腐烂、变质、发霉、过期食材等渗入加工。

3.93肉、骨类要求 乙方采购送给甲方的猪骨头、排骨、龙骨;鲜光鸡架、鲜光鸭架类等食材,必须符合市场所卖同种食材类型一致,甲方不接受(只有骨头而没有肉的食品类)经过特别剔除过的骨头类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按半价收取给予过磅,此类商品供货次数超过3次的,视同乙方违约。

3.94鸡腿送货要求 乙方采购送给甲方的鸡腿应大小均匀,如果因乙方所送鸡腿大小差异太大而造成个数不足(未解冻使甲方过磅不准确,重量够数但个数不够时),员工因不够数食用而造成投诉时,同类问题出现三次时,甲方有权扣除当天总货款的5%作为行政管理费用, 乙方均无异议(其它以个为单位下发的食材,都照此处理)。

3.95副食类要求 乙方采购给甲方的大米、食用油(食用油不管是秋季、冬季,在常温下冻结时,甲方都会要求乙方更换同种好食用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位置)、调味品类等一定保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严禁使用来路不明及质量低劣之产品代替。

3.96蔬菜类要求 乙方采购送给甲方的及绿叶、蔬菜叶类等所有食材一定保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保证新鲜,不得出现绿叶、蔬菜叶类上有残留农药及其它有害物质有损甲方员工健康行为。

3.97索证资料 在合作期间,乙方供货时需提供食品索证资料,所供的产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及QS标志;肉类食品需有屠宰场或市场出的合格证;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提供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3.98资料等事项更改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资料等其它事项而需更改时,由甲方人员处理的乙方需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修改期间乙方需派人协助完成,乙方均无异议。

3.99食材异常 乙方采购所采购给甲方的食材,如同样问题(以上3.9-3.99.1问题点)出现2次而没得到有效改善和预防,当第3次发生时,甲方有权作出扣款处理或直接终止合同,乙方均无异议。

3.99.1烹饪后异常处理 乙方应保证食材的质量,若甲方烹饪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存在问题,当时甲方以电话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有样品为依据),而乙方未能及时跟进处理、刻意推卸责任等,甲方有权对本批食品进行异常处理,后续乙方必须对此次异常事件做书面检讨并接受甲方的扣款处理。

3.99.2食材区分 乙方采购给甲方食材,在运送时要严格按肉类食品、蔬菜类、副食类;生、熟食类等严格区分,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混用包装或造成卫生投诉问题,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同时,加工类食材一律以加工后的重量作为计量标准。

3.99.3中毒责任归属 如乙方提供不洁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甲方员工发生食物中毒、身体不适或损害健康的,经医院治疗或医疗部门鉴定后,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则乙方无异议。

(四)入院要求及注意事项:

4.1入院时间 乙方正常入院送货时间:6:00-7:00,补送食材送货时间:08:20-10:00,乙方送货入院时间,按执勤保安登记为准。

4.2入院登记 乙方进入甲方院区作业,每次入院必须按甲方规定进行登记,甲方执勤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院区作业;在出院时,必须配合保安例行检查。

4.3车辆异常 乙方开车进入甲方院区门口、院区内部等区域时,不管任何原因,严禁在院区范围内按喇叭影响甲方人员,严禁车辆驾驶速度高于5km/h,被甲方保安、管理人员一经发现,按甲方管理制度每次扣款200元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4.4遵守制度 乙方员工进入甲方院区作业,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管理制度进行扣款处理则乙方均无异议。

4.5卸货卫生 乙方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在卸货过程中有垃圾掉在甲方院区内任何区域时,有义务清理干净,否则按甲方管理制度进行扣款处理则乙方均无异议。

4.6吸烟处理 乙方员工进入甲方院区作业,在非吸烟区吸烟,被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发现,按甲方管理制度每次扣款200元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4.7盗窃处理 乙方员工进入甲方院区作业时,不得私自携带(挟带)甲方物品离开,一经发现按盗窃罪从重处罚(最高可扣一个月货款并终止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8损坏设备 乙方员工进入甲方院区作业,因工作不当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或损毁,乙方同意按原价进行赔偿并按规定处罚。

(五)货款支付方式:

5.1付款期限 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月结(每30天为一个供货期)结算上个月货款。

5.2对帐要求 乙方上月货款对帐资料需在本月5日前提供对帐单、发票、送货单和甲方的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到甲方财务核对,否则延时付款(最多推迟到下一月付款),乙方均无异议。

5.3付款依据 乙方提供的送货单和甲方的进料验收单、入库单,经双方确认、签名、核算后,方可作为请款之依据。

5.4付款明细 乙方已提供上个月已确认的货款对帐单和发票、送货单和甲方的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并核对一致后,甲方将于本月15日前一次性用支票付清上个月货款,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对账工作,则延时付款(最多推迟到下一月付款),乙方均无异议。

(六)异常处理:

6.1处理方法 根据甲方员工提出的意见,甲方有权对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品质监查、卫生情况进行介入调查,对发现的食材质量问题,会以拍照、传真、发邮件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给予解决方案。

6.2具体责任 乙方在收到异常报告后,要限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同种好食材,如拒不整改,影响甲方员工生产进度等,按本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扣款处理和承担本次所有费用,乙方均无异议,无法抗拒之因素除外。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 甲方没有按时合同条款规定,结清乙方每月货款,经查证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7.2乙方违约 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引起甲方员工不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或随时终止合同,则乙方无异议。

7.3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协商,如没有按合同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最高可扣一个月货款)。

7.4终止合同 若甲方要终止本合同时,甲方提前7天邮件或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无异议;在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时、不按订购单配送时,甲方可随时(也可提前书面通知)终止乙方合同,乙方均无异议。

(八)争议解决:

8.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纠纷处理 在对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无效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责任落实 以上合同条款各项规定,双方需共同遵守执行,如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条款任意一项,按本合同规定,违约方同意承担相应责任或扣款处理均无异议。

8.4补充说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则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九)签订合同乙方附资料明细【手填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原件 □复印件

2

□原件 □复印件

3

□原件 □复印件

4

□原件 □复印件

5

□原件 □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供方商业廉洁承诺书

致:【百龄帮(重庆)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光大百龄帮”):

本公司自愿加入光大百龄帮合格供方名录(以下简称“合格供方”),已了解光大百龄帮关于合格供方管理的全部规定和要求,为确保光大百龄帮采购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业务往来中,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商业贿赂是指本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光大百龄帮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光大百龄帮工作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劵)、旅游、考察、房屋装修、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光大百龄帮就光大百龄帮工作人员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承担还款或担保等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免或抵扣任何应付光大百龄帮费用或拒绝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二、本公司承诺秉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光大百龄帮采购、招标活动,绝不参与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本公司承诺组建优秀的管理团队完成承接光大百龄帮项目,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公司发现光大百龄帮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时,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光大百龄帮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为**********;举报邮箱为ljjb@bailb.cn)举报。

四、本公司愿意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违反廉洁承诺的责任:

1. 光大百龄帮有权解除合同,本公司除需按光大百龄帮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光大百龄帮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合同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同时光大百龄帮可依法对本公司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

2. 光大百龄帮有权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我公司主张权利。

3. 光大百龄帮有权将本公司列入光大百龄帮的黑名单,永不合作。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七、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编制日期:


1-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

在充分研究上述项目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和条件后,我方愿意按照以下价格承担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内容:

项目报价:明细见“投标报价清单”,并严格按照上述合同条款以及其它合同文件约定, 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相关供货及服务工作。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下述及合同中规定完成服务。

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付款方式。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拒绝包括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在内的任何投标。亦理解你方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回标的原因。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报价

(折扣数值)

小写:

大写: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备注

投标报价需填写报价折扣率。

填写报价折扣率应为小数;如:

报价折扣为九折时应填写0.90,折扣为八五折时应填写0.85,依次类推未按要求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注:

1、本次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各种成本、向政府缴纳的各种费用、利润、保险、税金、人员差旅费、补助等。

2、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

2-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企业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 为我公司签署嘉兴市南湖区百龄帮南湖/新兴街道颐养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类型

项目服务期限

备注:本表可竖向编排,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嘉兴市,南湖区,嘉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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