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合江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合江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合江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合“三农”工委〔2023〕110号)和《四川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程指引》(修订版)文件精神,我委在本县择优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2024年实施水稻病虫害防治、机械收获环节社会化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8:30—12月21日18:00。
2.评选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00(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3.评选地点: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病虫害防治、机械收获环节实施地分为5个镇(街道)实施(见下表),具体作业区域由项目镇(街道)指定。本次项目财政下达资金合计113万,补贴水稻病虫害防治、机械收获环节。
1.防治服务(综合托管系数0.1)。实施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治服务*****亩次,每亩次补助资金12元,补助资金27.12万元。据病虫发生情况至少统防统治1次,防治稻瘟病、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4种以上常见病虫害;防治1种病害或虫害计1次面积,实施过程中补助费用不足部分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
2.收获服务(综合托管系数0.27)。实施水稻机收服务*****亩,每亩补助25.65元,财政共补助85.88万元。水稻成熟后统一收获、脱粒。实施过程中补助费用不足部分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
合江县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及其服务面积
序号 | 环节 | 补助标准 (元/亩) | 服务面积 | 财政补助 (万元) | 备注 |
1 | 病虫害防治 | 12元/亩次 | *****亩次 | 27.12 | 资金补助费用不足部分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 |
2 | 机械收获 | 25.65元/亩 | 85.88 | 资金补助费用不足部分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 | |
合计 | 113.0 |
合江县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区分布表
序号 | 项目实施镇 | 病虫害防治(亩次) 服务面积 | 机械收获(亩) 服务面积 | 备注 |
1 | 大桥镇 | 5500 | 6882 | 以实际面积验收为准,补助金额不超项目总预算 |
2 | 白米镇 | 4000 | 6200 | |
3 | 望龙镇 | 4000 | 6200 | |
4 | 白沙镇 | 5000 | 8000 | |
5 | 神臂城镇 | 4100 | 6200 | |
合计 |
三、服务时间
根据项目镇(街道)要求在2024年水稻生产防治病虫害时间和水稻收获时间进行。
四、项目复核验收
项目结束后,采取街(镇道)复核、县级抽验的方式,对服务区域进行现场验收。对作业区病虫害防治和机械收获面积及群众满意度进行抽查,面积真实,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80%,视为合格。如发现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如因错过季节无法整改的,根据面积推算补助资金。
(一)服务主体申报复核
服务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留相关影像记录资料,单个作业环节结束后,服务主体应及时核实作业质量和服务面积,并计算汇总服务环节和作业面积,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镇(街道)复核,并由服务主体和街镇(街道)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二)县级抽查验收
经服务所在地镇(街道)复核后向县“三农”工作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县“三农”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小组对服务面积、服务效果进行抽查验收。
五、主体范围
本县区域内的基层供销社、供销企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有能力完成水稻生产病虫害防治和机械收获作业服务的经营主体可进行申报,经县“三农”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择优评选三个及以上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成为服务主体。
六、主体要求及报名资料
1.主体符合。本县区域内的基层供销社、供销企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有能力完成水稻生产病虫害防治和机械收获作业服务的经营主体。申报的服务组织须提供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相关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诚信守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申报组织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承诺书。
3.法人的征信报告。
4.设备齐全。提供作业机具明细表,说明来源(购买、租赁或组织)、型号、日作业量。
5.人员充足。具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具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任务的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明。
6.方案可行。申报组织须制定并提供此次作业服务的具体作业方案。
7.荣誉业绩。提供所得荣誉、相似业绩等资料说明其服务能力,没有则可以不提供。
8.申报资料需进行装订。
七、其他事项
1.该项目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财政资金补助不得超过30%,农户自筹部分由社会化服务主体自行统筹。
2.每个主体可以申报1-2个镇(街道)社会化服务区域。
3.中标主体需同时承担同一作业区域的水稻病虫害防治和机械收获的作业环节。
八、申报地点
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4楼农经办。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0-*******
附件:合江县2023年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评选办法及其评分细则
合江县县“三农”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合江县2023年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评选办法
一、组建评审组
组织专家(植保或农机)2人、业主代表1人组成评审组。
二、评审程序
1.由评审组对各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查看提交的申报资料,必要时电话询问申报人或相关单位,对“主体符合”和“诚信守法”两项进行审查。
2.由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申报组织进行综合评分:采取查看申报资料、询问申报人(如有必要还可进行实地核实)等方式了解各申报组织情况,并逐一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3.纪检、财务人员全程监督评审组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确定服务主体
根据评分情况,主体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选择作业实施镇(街道),得分高者先选取,为保证质量,一个主体最多选择2个镇(街道),经公示无异后,签订服务协议,成为服务主体。
合江县2023年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说明 | 备注 |
1 | 机械设备 | 30% | 30分 | 防治环节:投标主体提供植保机械有效证明,日作业能力≥300 亩得15 分,240亩≤日作业能力<300亩得12分,日作业能力180亩≤日作业能力<240亩得10分,日作业能力<180亩不得分。(日作业能力计算分别按:手摇式喷雾器15亩,背负式电动喷雾器 20亩、背负式二冲程机动喷雾器 30 亩、背负式四冲程机动喷雾器 40 亩、烟雾机 50 亩、手推式机动喷雾器 100 亩、 无人机100 亩等进行计算), 收获环节:日作业能力≥800亩得15分,500亩≤日作业能力<800亩得12分,300亩≤日作业能力<500亩得10分,日作业能力<300亩不得分。(小型收割机30亩,大型收割机100亩) | 自有设备提供发票复印件;非自有设备需提供托管或租赁协议。 | |
3 | 服务方案 | 27% | 27分 | 申报者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作业计划、应用技术、应用设备、配套人员、达到目标、安全等,评审组成员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和预判效果自主打分,打分范围为0-27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
4 | 服务人员 | 25% | 25分 | 日作业人员≥30人得25 分,日作业人员29-24人得20分.日作业人员23-18人得15分.日作业人员<18人不得分。 | 作业人员提供作业人员的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 | |
5 | 安全保障 | 15% | 15分 | 1、投标主体为服务队伍购置安全防护服、口罩及手套等防护设备30套以上得7.5分;每少1套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主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30人及以上(开展服务时在有效期内)的得7.5分;每减少1人扣0.5分,本项共7.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1项须提供照片或购买防护服、口罩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项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或可提供购买人员承诺函。项目验收前需提供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 | |
6 | 荣誉业绩 | 3% | 3分 | 提供服务组织所得的荣誉业绩。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一个分别加3、2、1分,最多加3分。 | 所得荣誉以证书、文件佐证。 |
标签: 农业生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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