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法除尘灰招标公告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法除尘灰招标公告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法除尘灰招标公告

招标书编号:QZMGFCP202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就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产生的干法除尘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标的物信息如下。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年预估数量

1

干法除尘灰

以现场实物为准

*****

标的物分两标:按月结算周期(上月28日至当月27日),第一标为每月结算周期前两旬的排出量,第二标为每月结算周期最后一旬的排出量。

一、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核准类别包括HW23,HW23中应包含312-00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提供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合同后,在提货前,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运输合同及运输单位的《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书》、中标单位协助我司办理危废物资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每车危废物资的运输均需要填写转移联单。

3、中标单位运输必须一步到位,如需中转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许可。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单位交易业务的“黑名单”中。

二、质检、计量、结算:

1、每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两天)由我司质计部发起,质计部、销售部、安环部、炼铁厂中至少三个单位人员到场联合取样、化验(中标单位可监督)。我司将1#和2#高炉的除尘灰混合均匀作为综合样化验,3#高炉及待投产的4#、5#高炉独立取样化验,月底以检验结果取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干法除尘灰以锌含量计价,不扣任何杂物及水份。

2、以4.00%<锌含量≤6.00%为基准价。锌含量≥12.00%时,每吨灰另外加价90元;10.00%<锌含量≤12.00%时,每吨灰另外加价60元;8.00%<锌含量≤10.00%时,每吨灰另外加价40元;6.00%<锌含量≤8.00%时,每吨灰另外加价20元;锌含量≤4.00%时,每吨灰减价160元。

3、计量以我司过磅为准,每车过磅一次(含清道灰)。

三、招标细则及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中标单位无违规行为的,合同终止日的第二天起(遇节假日顺延)结清合同期内货款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2、我司炼铁厂负责卸灰、装车,中标单位负责现场卫生清理及运输,卫生清理及运输费用中标单位自理。

3、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我司安排每天派足汽车到我司提货,做到有多少干法除尘灰当天必须运完,未能及时提货的(我司原因造成的除外),每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0元作为运输倒堆费,以确保我司生产安全。中标单位单位提货时必须服从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应遵守我司厂区交通、安全及其它规章制度,安全自行负责。我司有权根据锌含量情况对部分标的物自行回收利用,如货源不能满足中标单位要求时,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4、干法除尘灰只供中标单位自用,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返销我司,一旦发现,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和预付货款不予退还。若弄虚作假,将干法除尘灰混入煤或精矿粉等形式返销我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若因伪造、持有、使用虚假证件被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货款不予退还。

6、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标的物,并承担在标的物处置或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如因乙方处置不当导致我司遭受任何索赔、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的,我司有权向中标单位追偿。

7、中标单位在提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掺混运装,一经发现我司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该车所载标的物过磅重量的5倍×该车货物基准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单位有权将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1、投标单位不足三个或有效投标不足三份;

2、全部投标报价均低于招标人期望值;

3、投标单位超过3个,评标过程中,评委认为所有投标文件不具备竞争性;

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五、获取标书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040******,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QZMGFCP2023-22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 17:30,持转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购买人单位开票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需加盖公司公章)发至fjqzmgqyglk@163.com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看货时间

需要取样化验或看货的,持购买标书凭证联系销售部相关人员(林小游134*****165)带往现场取样(看货)。投标人没有现场看货的,视同对出售物资已经了解。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向我司交纳投标保证金¥*****元(以银行回单确认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040******。存款人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保证金滞后返还,备注栏注明:QZMGFCP2023-22保证金。

2、投标单位在我司有其他款项余额的可作为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八、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签署《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如有疑议,请在投标前提出。

2、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12月26日15:30前,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随投标文件送达或寄达(顺丰/EMS)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逾期递交的无效。

3、以人民币(含税)按吨报价,请报价单位到现场看货或取样化验后慎重报价(见附件3)。

4、在投标书截标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5、投标单位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6、电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九、开标、评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5:30

开标地点:泉州闽光物流园办公楼四楼供应部开标室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投标价法。

十、允许招标书的补充、修改

我司可以对招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对于补充、修改后的招标书应重新公布,并通知已递交投标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重新报价,投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十一、发布公告的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交易公告信息网(www.fjsg.com.cn)、泉州闽光外网:(www.sgqzmg.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编:******

电话:059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承诺书

附件3:报价单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干法除尘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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