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新增小食堂招标代理服务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新增小食堂招标代理服务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新增小食堂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3-JLSCCD-F3002)
一、项目名称:某部新增小食堂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3-JLSCCD-F3002
三、询报条件:本次询报优惠率包含服务采购类项目一项,按照询报优惠率下浮比例最高者中标。
(一)在评审环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提报优惠率低于有效报价供应商提报平均优惠率的20%的,认为其报价与市场均值不符。对报名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质量存在质疑的,现场电话联系报名供应商让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若低价中标后报价方无法满足采购方所需要的服务质量,报名供应商自愿承担项目后续的一切费用。
2.包装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不予受理;包装有轻微破损,但不影响密封的除外。包装封面未标明报价供应商名称的,不予受理;包装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不予受理。
3.报价表未加盖公章的。
4.报价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5.加盖的公章非报价公司公章的。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况;
(八)具有相关产品经营服务范围;
(九)投标公司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十)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08:00—19:00)。
(二)发售地点:某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三)发售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
(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
(三)方式:密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开标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服务承诺及要求
1、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以及因委托单位特殊需求产生的场地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
2、代理机构服务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市区,且因代理服务产生的差旅费、印刷费、通信费、自行场地租用费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3、文件售卖费用不得超过200.00元;
4、代理机构须向甲方提供胶装成册的归档资料;
4、符合其他军队、国家代理机构服务相关规定。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张先生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2023年12月15日
标签: 新增小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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