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餐厅社会化服务第二次答遗公告05

特色餐厅社会化服务第二次答遗公告05

特色餐厅社会化服务(第二次)答遗公告(2023-JL13(05)-F*****

采购室2023-12-15

一、项目名称:特色餐厅社会化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13(05)-F*****

三、公告内容

现对特色餐厅社会化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作如下通知:

问题一:中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为医院、高等院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大型商场等提供餐饮食堂承包服务的,1项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须提供合同、发票、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等相关认证材料;中标人应填报销售合同汇总表,并按金额由高至低的顺序提供10份合同,专家评审时只计算前10份合同金额。

实际签定的合同基本上都为开口合同和框架协议,类似于此次招标的特色餐厅,合同里不体现金额,这种应该如何界定、如何提供?

答:提供开口合同、框架协议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同时提供在开口合同、框架协议履约期内的,甲乙双方财务流水,加盖投标人鲜章。

问题二:营业执照中是一般项目里面含餐饮服务,还是许可项目里面包含餐饮服务,还是说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就可以

答:请参照11月28日本项目补遗。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

问题三:餐饮服务经营者有小型、中型、大型企业,都可以吗

答:是的,都可以。

问题四:供应商文件:

12.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集体用餐配送)。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属于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集体用餐配送)能否参与投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可以参加投标吗?

答:请参照11月28日本项目补遗。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

问题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集体用餐配送)。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此项目为特色餐厅食堂招标,不属于配送项目,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集体用餐配送),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是否具有针对性?一般食堂招标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答:请参照11月28日本项目补遗。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

问题六:1.根据中标人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评分。平均净利润金额最高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中标人净利润为负数或零利润的得0分)。若2022年净利润为负数,但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数,是否满足得分要求

答:此项为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根据中标人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评分。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请以本通知为准。

四、开标时间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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