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急救中心宣传栏制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云南省急救中心宣传栏制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根据云南省急救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将于近日对我单位宣传栏制作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资格和承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宣传栏制作

1

*****

具体需求资料报名时获取

注:1、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交货期:采购人确定制作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3、交货地点:云南省急救中心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查,响应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

二、响应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一览表(报名时获取),每个品种逐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谈判时须提供)。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谈判时须提供)。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针对本项目宣传栏的制作方案。

7、售后服务承诺。

8、响应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重要声明:

1、以上资料所有页均须加盖公章;

2、响应人应将以上文件按顺序整理,不得缺项漏项,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

以上二条未达到要求者,视为无效。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光路16号云南省急救中心4006室。

3、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前来报名并获取采购需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人: 程老师 联系电话:0871-********

5、报名资质初审合格后领取采购需求文件。

6、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报价;

五、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00~14: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30;
3.递交地点: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光路16号云南省急救中心3楼3012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光路16号云南省急救中心3楼3012会议室。
七、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1、实际响应人满足两家或以上即可开标并按抽签顺序进行二次报价和答疑;

2、评审小组将对所有实际响应人资质进行审查,针对资质合格响应人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标专家组成:采购人3人或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八、监督

本次采购全程由纪检部门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督电话: 0871-********

重要备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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