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417号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023粤03破417号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023)粤03破417号(个115)
债务人占长亮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3日受理占长亮的重整申请,并作出限制消费行为决定,占长亮自即日起至解除限制消费行为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不得有违反该决定的消费行为(占长亮被限制的消费行为附后)。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占长亮,公民身份号码******************;
(二)管理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赖冠能,联系人吴旺根、毛振,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9楼,联系电话139*****325、138*****016;
(三)管理人办理重整事务线上平台: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登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平台进入,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四)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或者“深破茧”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1月5日下午2时30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第一审判庭,方式为现场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除现场召开债权人会议外,管理人在本案线上平台另行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1月5日为会议期,债权人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发表意见。债权人在现场、线上、本案线上平台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一并计入表决额;
(六)债务人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属于债务人正常生活、工作所必需或者经人民法院、管理人许可的除外,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如知悉债务人未如实申报财产、债务状况,或者存在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可以向本院反映(提交材料方式为:1.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平台,选择“材料提交”,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2.电脑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标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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