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综合支架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综合支架招标公告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综合支架采购招标
(建新东路~王家庄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SH-2016-03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与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常规设备10301标、10302标、10303标、10304标、10305标、10306标、10307标、10308标、10309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后工程综合支架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资金来源: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线路全长44.5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36.41km,高架线长度为8.11km。本线全线共设车站27座,其中地下站25座,高架站2座,其中换乘站14座,平均站间距1.687km。
本段建新东路至王家庄段工程全部位于两江新区内,连接了江北区、北部新区、渝北三个行政区。本工程(建新东路-王家庄段)线路长度33.4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27.04km高架线长度为6.38km。本段工程共涉及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本段工程与9条轨道交通线路进行换乘,为环线(1站)、3号线(2站)、9号线(3站)、10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支线、13号线、15号线。朱家湾车辆段和王家庄停车场并建设。
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与轨道交通四、九、环线合用,集中运营调度。
2.3 计划工期:
计划供货工期:2016年6月~2016年8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因其他外部因素影响,本项目可能会分段营运,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 (建新东路~王家庄段)综合支架采购及伴随服务、专用软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装督导、系统调试、大联调、空载试运行等。
本次招标设备(综合支架)总量预估: 见附表2
2.5 工程线路总平面图
2.6 招标依据
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6.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6.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6.4 《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2.6.5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2.6.6 国家和重庆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6.7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建新东路~王家庄段)BT融资建设总承包合同》;
2.6.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2011〕441号);
2.6.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中铁股份物〔2008〕218号);
2.6.10 《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26号);
2.6.11 《股份公司直管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规程》(股份公司物采中心〔2013〕024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或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或有不良记录的;
(3)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见“附表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览表”。
3.5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4.3 完成注册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18日至2016年03月23日,根据购买招标文件(拟投包件)将所需金额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以下指定帐户内并确保汇款到账:
开户名称:中铁物贸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账 号:7421 9101 8260 0068 043
汇款回单上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拟投包件号、汇款金额,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潜在投标人将银行汇款回执单扫描件上传至招标代理联系人电子邮箱。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2.设备包件划分一览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04月15日09时0分至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服装城大道国际家纺城君顿酒店会议室。
5.2 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投标物资设备同类供货业绩原件,以便招标人在评标时进行核查。
6.开标6.1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服装城大道国际家纺城君顿酒店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7.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单(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各包件金额详见“附表2.设备包件划分一览表”)请于开标两日前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汇款到账:
开户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
开户行名称:建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00 1333 6000 5028 8203
在银行汇款回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常规设备10301标、
10302标、10303标、10304标、10305标、
10306标、10307标、10308标、10309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联系人:唐浩然
联系电话:185*****896
电子邮件:********8@qq.com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服装城大道48号国际家纺城绣峰B8幢商务楼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高强
联系电话:186*****354
电子邮件:********1@qq.com
招标代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常规设备10301标、10302标、10303标、10304标、
10305标、10306标、10307标、10308标、10309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 03月 15日
招标公告附件内容请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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