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及瓶装气体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液氧及瓶装气体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液氧及瓶装气体项目招标公告(2023-JW12-W1007)(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液氧及瓶装气体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12-W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暂估) | 单价限价(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医用液氧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立方 | 800 | 160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首次到货充装验收 | 杭 州 市 | 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在年度预算(180万元)内结算 | |
2 | 医用氧气 | 40L | 瓶 | 60 | 50 | ||||
3 | 医用氧小瓶 | 10L | 瓶 | 20 | 32 | ||||
4 | 医用氧小瓶 | 4L | 瓶 | 200 | 30 | ||||
5 | 纯氩 | 4L | 瓶 | 5 | 80 | ||||
6 | 二氧化碳(食品级) | 40L | 瓶 | 20 | 80 | ||||
7 | 液氮 | 15L | 升 | 180 | 15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合同期暂定1年,到期后根据市场价格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在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履约评价较好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续签,每次续签1年。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80万元;
3.最高限价(按暂估用量计算):129.434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制造《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且上述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液态氧)、医用氧具备药品注册证,《营业执照》注明医用气体设备维修或特种设备维修;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用氧具备药品注册证,且上述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液态氧),《营业执照》注明医用气体设备维修或特种设备维修。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有效期内的直接授权和代理)。
(3)投标人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危险货物运输)。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拓森科技园三号楼B215室(邮箱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45分。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45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全过程咨询):詹先生(负责人)、方先生、张女士
移动电话:176*****975、152*****677、188*****702
质疑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方式:150*****70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拓森科技园三号楼B215室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女士
办公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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