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2023-JY05-W1114)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
二、项目编号:2023-JY05-W11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 | 详见招标文 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招标人指 定时间 | 招 标人指 定地点 | 采购物资为日常保障运行所需的主副食品、物资(以下简称“主副食品”),主要包含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果蔬类、干调类、粮油类、饮品类(含乳制品)、易耗品类(洗涤用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食品包装材料等)、冷冻类,共10类。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的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检测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1420万元(壹仟肆佰贰拾万元整);
3.本项目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线上(**********@qq.com),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或外资(或港澳台投资企业) 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
(四)申领方式
1.本(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项下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成后,向公告内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将汇款底单和《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底单和《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先发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随后按《报名登记表》内登记的地址邮寄,邮寄费用付款方式为到付。招标文件购买人对招标文件报名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负责(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2023-JY05-W1114+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9 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见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前来,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前来,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见须知前附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皓、席桥
办公电话:010-********、010-********
移动电话:185*****186
传 真:01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010-********转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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