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4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4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4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C2023-19
项目名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2024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1包:粮油、水果、鲜奶及酸奶类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配送内容包含:粮油、水果、鲜奶及酸奶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实际日期以签订供货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02包:肉类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配送内容包含:肉类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实际日期以签订供货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03包:干调、海鲜、青菜类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配送内容包含:干调、海鲜、青菜等。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实际日期以签订供货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城市供电分公司
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
联系方式:13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办事处弘熙园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建行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29-*******
标签: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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