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物资排水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物资排水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ZGS-2023-027 | 项目名称: 福州高速-公开招标-排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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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物资(排水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进度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物资(排水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起于马尾亭江镇,设亭江枢纽互通与104国道改线工程连接,设闽安特大桥(斜拉桥主跨716m)跨越闽江,线路经长乐猴屿乡、潭头镇、文岭镇、湖南镇,终于福港路,与机场北进场路连接,路线全长24.3公里;潭头至路线终点段设置辅路,全长11.9公里。全线设亭江枢纽、猴屿2处立交互通及金福、厚福、文岭、湖南4处出入口;预留文溪枢纽互通1处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衔接。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起点至亭江隧道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亭江隧道出口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辅路分别布设于高速公路两侧,与高速公路并行,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兼市政功能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x16 米;辅路的市政部分建设内容包含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等市政管线,并预留燃气管道位置。主线共设置隧道6839.5米/3座(其中特长隧道3146.5米/1座)、桥梁*****.5米/12座(特大桥4座),桥隧比91.4%。 本次(排水材料)招标采购涉及标段有: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A1合同段、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A2合同段、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A3合同段。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物资名称招标采购划分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物资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2.2.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销售资质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3.2生产能力专项要求: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满足供货需求,排水材料年生产能力不得小于100万米,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上述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3000万元,生产商2020年至2022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2020年至2022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1年、202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排水材料至少一份,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生产产品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国内大中型高速公路项目、铁路、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排水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中国交建工程项目的合作业绩优先提供),其中至少有一份排水材料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但不接受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时须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6日11时00分至12月26日11时00分。 4.2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的,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如已注册但所属单位不是“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请通过增加合作意向单位的方式添加“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 4.2.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报名参与、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成功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16日标书发售后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2.3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3年12月25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3年12月26日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2网上投标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1时00分至1月5日11时00分。 5.1.4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或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标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排水材料投标保证金”。 5.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排水材料:人民币6万元。 5.4.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1时00分前。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 6.开标 6.1时间:2024年1月5日11时00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6.2开标地点 6.2.1线上开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6.2.2线下开标:本次招标不组织线下开标会。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第二机场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A座12楼 联 系 人: 赵治涵、陈帅 电 话: 186*****560、158*****808 邮箱地址: *********@qq.com 监督联系人:吴曦明 监督电话: 189*****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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