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为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需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拟新增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账户。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社〔2018〕2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选出综合评分第一的银行开设医保基金支出户。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鹤壁市区设有总行或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市级分行或市级分行授权的支行为投标主体。
三、提供的资料
(一)综合评分项目涵盖支持鹤壁经济发展、与医保部门业务合作、高效金融服务、让利于民等内容及相关佐证资料(见附件)。
(二)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人民银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通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市级分(支)行授权其下属的分支机构(仅限1家)参加报名的,请另附市级分(支)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市级分(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银行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5:0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医疗保障局西附楼2203房间。
联系人:赵锦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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