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海韵丹桂园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C-HZ-******

项目名称: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二三类视频监控整合接入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谈判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海韵丹桂园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海韵丹桂园售楼部东侧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海韵丹桂园售楼部东侧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翠屏东路和谐阳光小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加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海韵丹桂园售楼部东侧三楼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916-*******

陕西加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7日


标签: 监控 接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陕西加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