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化妆品扩项竞价公告
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化妆品扩项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化妆品扩项
项目编号:620*****83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鹏********
报价起止时间:2023-12-18 09:39 -2023-12-21 15:00
采购单位: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仅接受长春市本市供应商参与,保质保量送货上门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吡硫鎓锌等19个组分混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化学试剂和助剂; 采购人需求描述:迈迪嘉; 次要参数要求:规格:货号:FD*****; | 1套 | 6645.00 | - |
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5: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吉林省 长春市 长春新区 前进大街3191号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及售后 | 按投标公示竞价,产品品牌参数性能符合采购方要求。 1.所有试剂包装及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试剂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储存条件,有冷藏要求的试剂中标供应商每次送货必须提供试剂运输冷链监控温度记录,并将试剂盒摆放至采购方指定位置。不符合冷藏要求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采购人按实际需要量分批采购,供应商接采购方的发货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应货物按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指定的地点。 4.货物送达时,应在发票或送货单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如该货物为已消毒产品需注明灭菌日期(或灭菌批号)和灭菌有效期,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 5.货物经采购方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抽检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6.对于采购方提出的服务需求,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响应,配送的试剂要求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并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送达。7.采购方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8.如有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相应的货物,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全部费用。如中标单位试剂质量或服务不能达到规定要求,使用评估不符合实验室要求,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9.报价方式:送到价(含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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