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城管局资产清查和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弋江区城管局资产清查和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弋江区城管局就资产清查和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弋江区城管局资产清查和评估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预算:4.5万元

4.项目内容:

(1)对弋江区城管局进行往来账清理、资产清查,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等。城管局资产账面价值约1414.*****万元。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要求对应登记系统里的资产现场逐一核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出具资产清查报告、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对清查出的待处置资产和固定资产盘盈部分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清查结束,出具《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表》、《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表》、《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23〕253号)。

(2)对清查出的盘盈资产,根据固定资产盘点单、盘盈情况说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对缺乏价值确定依据的盘盈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作为反映资产价值的依据。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单、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等认定;对清查出的毁损的固定资产,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保险理赔情况说明)、毁损说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等认定。

(3)对清查出的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所指派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事务所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主审需为注册会计师。

三、其他要求

1.制度规范要求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芜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23〕253号)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弋江区城管局进行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和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查实,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报告;对需要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产核实事项,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证意见。

2.固定资产清查要求

(1)资产台账与财务账核对,不一致部分出调整意见。

(2)实地盘点,出盘点报告、与资产财务账、台账核对后出资产清查报告(资产清查报告需包含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清查报表、盘盈、资产损失等相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资料等),并给出相应的财务账、资产系统处理意见。

(3)固定资产实物贴固定资产标签,标签与实物一一对应。

(4)有关手续完善后,事务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卡做出对应调整,确保账账、账实完全一致。

3.固定资产评估要求

对清查出的缺乏价值确定依据的盘盈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作为反映资产价值的依据;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清查出来的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等。

四、报价时间及方式

1.在2023年12月22日9:00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合法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按时到会并签到。

2.询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

(2)应标人如不是法人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指派人员具备会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明材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

2.开标地点:弋江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方式

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港西路南50米)

联系人:沈兵   联系电话:0553-*******

2023年12月18日

标签: 资产清查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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