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水利局: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武水许可决〔2023〕18号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关于准予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指导意见(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我局同意就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向你单位出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坛村板旧屯
建设规模(等级):民用建筑(非住宅)三级
二、许可核定意见
(一)基本情况
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坛村板旧屯,文坛水库南面,为新建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2′16.75″,北纬23°9′41.95″。项目东面为柑橘林,南面为香蕉地,西面为石山,西北面为武鸣区文坛水库。项目租地面积为4.95亩(约3300m2),实际总用地面积为4.44亩(约2961.06m2),其中建筑面积655.4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车棚、熏蒸间、车辆沥干棚、车辆棚、烘干房、蓄水池等配套设施。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养殖场洗消站承担着对进入猪场的车辆进行消洗、消毒和烘干等功能,以及对随车人员和物品的消洗、消毒功能,既快速、高效杀灭绝大多数病菌,又因其“单向流动”的消毒模式,形成以猪场为中心的多层生物安全防护圈,使得环境载毒量从外到内层层递减,真正发挥安全防控作用。
本项目作为生态环保生猪养殖核心项目中重要的环节,建成实施后可以更有效的减轻病毒的传播,促进生猪产业的有效发展;同时带动当地农业的发展和贫困户的就业,还间接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武鸣区、南宁市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做出积极贡献,建设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项目非常必要。
(三)工程建设方案
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4.44亩(约2961.06m2),总建筑面积655.44m2,主要建设内容有洗车棚、熏蒸间、车辆沥干棚、车辆棚、烘干房、蓄水池等配套设施。洗消站遵循从进到出,生物安全级别由低到高的原则,划分为污区和净区,污区和净区之间设有缓冲区。平面布置按功能分区,各区域之间相对独立,其中:污区包括入口、停车场、车辆预清洗车间、无害化处理区等,缓冲区包括车辆清洗消毒车间、人员清洗消毒室、物品清洗消毒室等;净区包括车辆烘干车间、人员休息室、物品暂存室、出口等。洗车棚:面积93m2,位于地块中部;熏蒸间:包括前室、后室以及熏蒸间3间总面积29.5m2;车辆沥干棚:3个,总面积157.5m2,单个面积52.5m2(规格:长15m×宽3.5m),位于地块东北部;车辆棚:2个,总面积105m2,单个面积52.5m2(规格:长15m×宽3.5m),位于地块东北部;烘干房:1间,总面积202.73m2(规格:长19.88m×宽10.2m),位于地块中部,其中包含一个仓库,面积5.4m2(规格:长3.6m×宽1.5m);蓄水池:1个,面积41.25m2,位于地块西南部;沉沙池:1个,面积:8.82m2(规格:长4.9m×宽1.8m×高2.5m);隔油池:1个,面积:8.82m2(规格:长4.9m×宽1.8m×高2.5m);化粪池:1个,面积:8.82m2(规格:长4.9m×宽1.8m×高2.5m)。供水:由自来水厂提供,通过水管供项目区用水,水量和水质有保障;供电:供电由武鸣供电系统,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排水:污水管采用暗管形式,消毒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沙池、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抽至山边的桉树林。
项目各功能区由于地势起伏,采取平坡式布置。
原地面高程为140~142m,本次设计标高为140m,场地内部按照平坡式布置,不分台,无边坡。根据调查,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用地已属于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内,项目区建设用地占用文坛水库保护范围2961.06m2,在文坛水库保护范围内的主要建筑物为洗车棚、熏蒸间、车辆沥干棚、车辆棚、烘干房、蓄水池等配套设施,相关建筑未占用水库库容。
(四)防洪要求
拟建项目位于文坛水库保护范围内。根据《防洪标准》(GB*****-2014),文坛水库大坝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水位135.42m,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135.55m。项目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场地最低设计标高为140.00m,项目建设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相适应。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以防泥浆、砂石排入库区。
2、项目建设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控制建设区水土流失,避免建设过程中产生水土流失,淤积水库库容。
3、近库岸工程施工采用震动较小的机械施工,避免较大震动,保证岸坡稳定,如有所破坏,要及时修复和加固。
4、项目施工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5、项目竣工验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项目建设方与运行管理方应签订管理协议,落实双方管理权限,避免管理范围交叉给水库运行造成不得影响。项目区应服从防洪及水工程管理的要求,保证水库与项目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
7、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施工区域临时施工建筑物以及建筑垃圾,以免影响水库运行。
8、请建设单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南宁武鸣良源畜牧有限公司洗消站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要求,对工程建设和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
2023年7月31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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