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A栋3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GDZS2023-015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8元。
采购数量:1项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0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县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金融业。中小企业划分详见《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保险业金融机构类别。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保险及办公大楼财产险服务):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中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A栋308号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A栋308号室
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A栋308号室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http://sdfy.shunde.gov.cn/new/)
广东中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zsmc.cn/)
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最终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南路3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A栋308号室
联系方式:0757-********、136*****988
发布人:广东中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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