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水产批发市场整治工程—屋面防水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洪泽湖水产批发市场整治工程—屋面防水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发包项目为洪泽湖水产批发市场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洪泽县高良涧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小型项目发包。
1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1 工程地点:洪泽湖水产批发市场
1.2 工程内容:A-1——A-3、B-1及科技楼屋面防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 计划工期:20天(日历天)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标段划分:本次发包只设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2.5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上显示的最近一次的缴费终止时间须在2015年10月到2016年3之间,否则不予认可)。
2.7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2.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请登录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hzztb.cn/下载本工程的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必要资料。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交纳发包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03月21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洪泽县新华书店一楼)
5.3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6 工程款付款方式:
第一期:工程施工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签约合同价的60%。
第二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第一个结算年度内付至审计价的80%。
第三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第二个结算年度内按审计价结清余款,但质量保修金(合同价的5%)除外在质量保修期期满后予以支付。
7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小型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单独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8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72310.20元。
9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10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133*****345
电子邮件:133*****345@qq.com">133*****345@qq.com
2016年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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