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施工项目——水泥运输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施工项目——水泥运输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需求,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运输服务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建设分公司)

1.2项目编号:LAS-NCDL-CL011

1.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施工项目)——水泥运输租赁二次招标

1.4采购内容:

序号

承运货物

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控制

单价含税(元)

采购预算

含税(元)

备注

1

水泥

P.O42.5

*****

62.7

*******

*****

*******

注:运输量:实际运输数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委托方经计量部门检验认证的地衡检斤(每次必须空车、重车检重算出净重)为准。以委托方工地实验室测得的材料松方密度换算成方数作为结算方数(直接以吨结算的除外)。将松方密度换算成方数变为容重。

1.5交货期:2023年12月25日之前

1.6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交货地点 富锦市农村路施工现场;

1.7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承运方装货后委托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签发运发料单,货物到达后委托方现场人员验收数量并在运发料单签认收货数量。如承运方对委托方签认的单据有异议,必须当时提出,否则视为承运方接受且以后承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单据提出异议。

委托方现场人员按车次开据运发料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承运方运输车辆。委托方签认的运发料单一运输结算联为运费结算的唯一凭证,承运方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

运费结算时,结算数量以委托方签认的运发料单一运输结算联中收料数量为准;运距按照运发料单一运输结算联中收发料桩号或位置实测或计算,当承运方对结算运距有异议时,由委托方承运方双方共同测量后确定,采用的方法需委托方同意;运输单价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执行,第九条未包含的运输项目或运距,委托方承运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委托方运费结算日期以委托方财务结算日期为准,承运方逾期未结算的票据,委托方不予结算。

货物运输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物全部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后双方办理结算,分批进场的材料,承运方持运料单每月10、20、30日至委托方结算员处将运料单换为结算单,承运方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双方约定超过结算期5日内未结算票据视为作废票据,不予结算。结算时承运方须提供与合同总价相等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或由承运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承运方不出具、迟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具发票不符合承运方要求的,委托方不予结算,当能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后,委托方方予结算,委托方结算时间相应顺延,且不负迟延结算的违约责任。

1.8货物运输费用的支付:

1.8.1委托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承运方的施工生产。承运方必须在当年12月30日前,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当年全部运费发票,否则委托方按照现行税率 9 %代扣代缴,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1.8.2运输费用支付前承运方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运方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委托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承运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承运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8.3运输费用的支付时间:结算后委托方在承运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及有效的清单明细后,7日内支付已结算款项80%,15日内全部付清。

托运方方支付供应商货款的前提条件是:货到现场供应商按托运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托运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特殊情况下,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托运方可延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应予理解。因本合同产生的托运方对供应商所负的债务,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延期付款产生的利息供应商自愿放弃。

货款支付前供应商须提供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确保其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托运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货款的支付时间:根据托运方上游资金回款情况视情况进行付款,付款前承运方需要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托运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3.采购预算:本次运输服务最高预算为*******元。

注: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包含运输货物装卸、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9%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付款期限)。税金不另外记取。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被列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2本次运输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近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工期问题(配送问题)存在法律诉讼官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11:00时至2023年12月21日11:00时(北京时间,以下相同),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将以下材料1-6项扫描件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备注公司名后上传到资格文件中)

注: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明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7)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工、制造类投标项目提供)

(9)开采许可证;(砂石类投标项目提供)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本次暂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报价总额包含所有招标内容)

6.2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3:00时至2023年12月21日14:00时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竞价期间只报总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3.3投标竞价过程中只报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在发送电子版报价时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如超过控制单价,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6.3.4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在24小时之内在招标网站中做出回应,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应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意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若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若中标第一候选人弃标,中标第二候选人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3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告,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4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5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其它说明

9.1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9.2未进行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9.3接收报名资料的信箱与接收报价表的信箱(如果有)不一致,意向供应商在发送相关材料时应注意对应的信箱地址,避免发送错误。(若将报价表发送至接收报名材料的信箱将被拒绝。)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建设分公司)

地 址:富锦市新开社区45组宏达商服楼南数3号门

联系人:王先生

报名电话:186*****992


标签: 通双车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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