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船用分体空调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工程-船用分体空调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船用分体空调品类协议招标)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工程-船用分体空调品类协议

? 空调制冷量、制热量 (压缩机工况:蒸发温度5℃,冷凝温度50℃,吸气过热10℃,液体过冷0℃下的制冷量)

? 防爆空调的防爆等级Exd II

? 分体空调需要能够在-22℃下,压缩机制冷 修改写法

? 投标人需承诺所选用电机满足海洋环境使用需求,并在交货阶段提供符合GB/T7060标准或ISO*****中C5/CX级防腐级别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船级社(CCS/ABS/BV/DNV之一)出具的证明电机可应用在海洋环境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需承诺所选用电机满足GB*****最新版标准规定的二级能效或IEC*****-30最新版标准规定的IE4级能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书:

投标人需承诺产品满足海上应用环境条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CCS/ABS/BV/DNV之一)对设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不接受发证检验机构的任何分支机构作为第三方发证机构。 如第三方为CCS,需提供CCS海上生产设施产品检验证书,对于浮式装置入级设备需提供CCS船用产品检验证书。

2024年1月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投标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或ISO9001或API Q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的,应以核实结果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核实结果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业绩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船用分体空调和2个防爆分体空调的到货验收业绩(合同数量不限)。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不限于: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或能体现对应合同号的第三方签章的检验证书或材质证书复印件或买方接收证明等)或调试验收证明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2 月15 日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体空调 海油 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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