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Q-GCDL2016029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HTQ-GCDL2016029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公第号
招标备案编号 | ||||||||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工程性质 | 绿化 | 工程规模 | 工程投资概算5934万元 | |||
工程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 | |||||||
投标人资质 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上岗证,且没有参与任何其它在建施工项目。中标单位需将本项目设计委托给具有园林景观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资格预审 | 否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16日8:00时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3月20日17:00时 | |||||||
报名地点 |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许家湾路49-7号) | |||||||
联系人 | 彭海静、刘斐 | 联系电话 | ||||||
招标文件的 获取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0日(公休日照常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或项目负责人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 |||||||
工程详细信息 | 本工程划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龙马路全段、迎春街(聂耳路—龙马路);第二标段:梅园立交、九龙立交、通站立交、新康井路全段、玉湖路全段;第三标段:高仓立交、研和立交、杯湖路全段、秀山路(火车站—东风南路)、明珠路(星云路—腾霄路)、三角公园;第四标段:珊瑚路全段、东风路(红塔大道以北)、环山路(凤凰路—山水佳园);第五标段:抚仙路(凤凰路—红塔大道)、玉兴路全段、南北大街(玉兴路—玉湖路)、明珠路(珊瑚路—红塔大道);第六标段:部分路段盆花摆放。投标人可投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递两个标段的应分别单独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 |||||||
备注 |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文件玉政发[2010]167号规定,开标验证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到场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招标人:(公章)负责人:(印签) 年月日 | ||||||||
招标办 审查意见 | 年月日 |
填表须知:
1、为了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文件的通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招标公告栏目作为<中国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电子版的通知的通知》,招标人在办理完招标备案后,即可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委托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委托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的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也包括公路、铁路、水利、民航、邮电、电力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及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项目。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项目招标备案审批手续等证明材料。
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标签: 工程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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