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等采购项目标段二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等采购项目标段二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等采购项目标段二
一、合同编号: 11NMB188*****0232203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30*****40820
四、项目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等采购项目标段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地 址: 永康市松石西路469号
联 系 方 式:138*****291
供应商(乙方): 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层
联 系 方 式: 05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等
服务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 接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自具备安装条件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与验收
服务地点: 永康市松石西路469号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滕富华、张征宇、楼文俊
九、验收意见: 一、验收技术文件、资料基本齐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符合验收要求; 二、验收组同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VOCs 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等采购项目标段二"通过验收; 三、建议继续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数据管理服务。
十、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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