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灵武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属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会计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11: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 ||
预算金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晓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10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中兴路鼓楼以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晓勇139*****9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锦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静安园5号楼5单元6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燕136*****085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doc |
项目概况
市属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内提供磋商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文件扫描件以电邮形式(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并留有委托人电话号码)发送至我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给予报名并发放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LY-ZC05
项目名称:市属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规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会计账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并协助市国资办对企业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企业资本变动、重大资产转让、投资、债务、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进行专项审计;3、对市属国有企业项目运营成本核算和对外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审核;4、对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审计报告进行审核;5、协助市国资办对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6、服务期结束时提供年度市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报告;7市国资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服务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 投标人须是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3.3 投标人近三年有过国有企业服务经历至少一项(2020年至今)。3.4 提供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期内提供磋商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文件扫描件以电邮形式(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并留有委托人电话号码)发送至我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给予报名并发放磋商文件
方式:报名期内提供磋商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文件扫描件以电邮形式(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并留有委托人电话号码)发送至我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给予报名并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灵武市中兴路鼓楼以南
联系方式:苏晓勇139*****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静安园5号楼5单元601
联系方式:孙燕136*****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晓勇
电 话: 139*****910
标签: 监督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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