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1
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1
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壮观 联系电话:***-********/137*****234 传 真:***-******** 邮箱地址:moshangcao@163.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标段划分、交货期及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数量如下: 本项目招标是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设备及数量详见如下: A/A/O微曝氧化沟设备;二沉池(周进周出)设备;污泥回流泵站设备;转盘滤池设备采购;出水消毒池设备;人工湿地设;风机房设备;污泥浓缩池设备;脱水机房设备;除磷混凝反应沉淀池及污泥调理池设备;阀门;电气设备;自控仪表设备等。数量一批。 注:(1)本项目招标包括上述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且包括与上述设备供货有关的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 (2)设备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且投标单位应提交合理的设备及材料供货时间安排计划。 3、发包最高限价(人民币):730万元。 五、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设备或服务进行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6年3 月 16日至2016年3 月22 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3月16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3月22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费用: 1、报名费:100元人民币(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2、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注:上述费用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十、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企业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规模(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或污水处理工程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交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 (4)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B类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还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或以上,含临时)资质或持有污染治理实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二级(或以上,须含工业废水处理)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的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持有有效的同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须提交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规模(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或污水处理工程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交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经具备审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内容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 6.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01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7.投标人须提交其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中应体现: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犯有行贿罪的档案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十三、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怡路91号 十四、其他: 1、本项目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及执行。 2、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zb.gd.cn)、(http:///zbw/index.jsp)、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 chinaguangdongbidding.com)等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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