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梁板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邻水县梁板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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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梁板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邻水县梁板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现就该服务项目内容、固定资金投入等事项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以摇号方式确定清运服务商。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梁板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梁板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及要求:将红旗村、清水村、高龙村、曙光村、大坝村共5个村所有垃圾收集点(镇村统一规划设置的点位)的垃圾及时转运至邻水县袁市镇垃圾发电站处理。

2.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承包服务期满后,将由承包服务的镇、村对服务方进行绩效考评,若考评结果为优秀,经双方协商可以以年为基数进行续签。

(四)固定控制价:人民币9.972万元(大写:玖万玖仟柒佰贰拾元整)。

(五)资金来源:资金渠道为村级运维资金。

(六)支付方式:由服务承包方提供正式发票,经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环保办)抽查,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在指定区长期弃置,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下,每季度末支付2万元,剩余部分清运服务费经年终考核完毕后再支付。

二、服务承包方式及运行模式

(一)承包方式:该服务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运输车辆由购买服务方提供专用车辆。车辆日常运行费用由服务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费、劳务报酬及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管理费、车辆运行费用(含燃油费、保养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年检费、车辆违章处罚款、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应急检查、劳务人员服装、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清扫工具、防暑降温药品费,重大活动实施的突击清运产生的费用、相关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安全责任由服务承包方自行负责。

(二)运行模式:镇政府要求服务商遵守保洁清运及时、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确保不出现垃圾爆桶的现象。每天清运一次(遇特殊紧急情况时听从镇政府统筹调度),否则若发生以下现象将在当月承包费中扣减:

1、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一次以上告知后,6小时内未进行落实处理的,按每次50元进行扣减;对垃圾清运不及时,群众意见较大的并被投诉后情况属实的,按每次100元进行扣减;对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溢出2天以上未清理的,按每次200元进行扣减。

2、在上级专项检查或暗访中发现清运不及时并被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县、市、省顺序进行每次500元、1000元、2000元进行扣减。

3、对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恶意致使清运设施设备损坏的、或私借他人使用垃圾清运车辆的,立即解除合约。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1.法人单位资格: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或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资质(或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许可证或承包资质证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4.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存在造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竞标资格;造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资料要求

以下资料提供均需加盖鲜章,概不退还:

(一)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

(三)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

(六)竞标承诺书。(以上6项资料依照顺序胶装成册)。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下午18:00到梁板镇综合执法办(环保办)现场报名。

2、报名期满后,竞选人不足3人时,流标处理,并予以公告。

3、拒绝联合体竞选,中选人严禁分包转包。

六、中标人的确定及公告发布:

(一)请参加该项目竞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企业法人持公司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9:50到梁板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签到,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开标。

(二)逾期报名的或者未按时到达会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参加竞标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审核通过后,采用“现场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

(四)中标人需在中标的次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与政府商签保洁清运合同以及缴纳履约保证金,拒签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0%(9972元)的,取消其中选资格。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资格确定均在邻水县梁板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政务公开栏内宣传发布。

七、履约保证金

1、中选人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购买服务方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拿中选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9972元(大写:玖仟玖佰柒拾贰元整)。

2、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一年服务期满后,并已结清农民工工资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梁板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梁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梁板镇长宇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任先生 152*****411

甘女士 152*****956

邻水县梁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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