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库房及阳光房建设项目需求公示第四次第1包

某部库房及阳光房建设项目需求公示第四次第1包

某部库房及阳光房建设项目

(第四次)询价公告

我部拟询价确定库房及阳光房建设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库房及阳光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H-G4014

三、项目概况:我部拟新建2处库房、1处阳光房。1处库房约100平方米,钢架结构1层;1处库房约300平方米,钢架结构1层,采取隔断对房间进行分割;新建阳光房约300平方米,空余屋面进行封顶,找平地面。最高限价******.00元。(相关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和资质文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恶意欠款、无理拒付、结算垫付、被冻结扣划等不良财务记录。

(二)资质文件

由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递交,递交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必须通过年审或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文件递交至我部,过时不再受理。

特别强调:投标人递交资质文件报名的同时,务必同时将相关报名信息发送短信至我单位采购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短信主要内容如下:报名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否则报名无效,联系方式如下。

五、公示时间,询价文件发出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二)发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三)发出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四)发出方式:对已交资质文件的合格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售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30分。

(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需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询价会开始时间、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时00分。

(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段先生、杨先生(纪检)

电 话:156*****593(段先生)、153*****307(纪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址电询)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询价采购,价低者成交,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严格响应询价文件,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提供报价;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和意见建议,并得到事业部门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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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库房及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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