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煤场防抑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奇峰煤场防抑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_______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站
防抑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文件


第三卷 技术文件及附件


招 标 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16年03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1
附件2 工程范围18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25
附件4 交货进度、工程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28
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30
附件6 工程综合管理38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47
附件8 差异表52
附件9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53
附件10 招标文件附图54
附件11 投标文件格式55
附件12 价格表63

一、 技术规范
1 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防风抑尘工程”,本工程按EPC承包方式招标,要求投标方必须将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工程、调试等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本工程采用彩涂钢板做为基础材料的防风抑尘墙。要求投标方于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建部分施工图纸设计,于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天内保证土建队伍能进场施工。2016年4月20日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防风抑尘墙的设计边界条件:煤的表面水份大于等于6%;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能力设计在风速30m/s,风压562.5Pa;桁架抗风能瞬时达到35m/s;平均抑尘率≥85%。墙确保煤场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其他类粉尘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mg/m3。
本次招标范围煤场防风抑尘墙,不包括煤场加湿喷淋等设备设施等。中标人应提供防风抑尘墙全套系统设备,所有安装连接附件等,并包括所有的配套设计等。
本标书包括防风抑尘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制造和工艺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测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并能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投标方或技术支持方拥有国内外2个以上的煤场防风抑尘项目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等总承包项目业绩。
本文件所述系统和所附布置图仅供参考,投标方应到现场查看并提出更优化的布置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采用。投标方应对系统的拟定、设备的选择和布置负责,招标方的要求并不解除投标方的责任。
若本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投标方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
本标书包括防风抑尘墙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测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本文件中提出了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招标总的关键性技术要求:
1)储煤场设置防风抑尘墙,防风墙高6米,材质为碳钢材质。防风抑尘墙由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撑、挡风板三部分组成。
2)防风抑尘墙设计风速30m/s,风压562.5Pa。
3)防尘墙支护结构采用钢桁架,结构跨度为4米;钢桁架支护结构的柱、支撑及檩条均为钢结构,钢的材质为Q235B或Q345B;钢桁架是整体结构,安全性好,可抵御35m/s的最大风速;钢结构要求涂层防腐性能好,尤其适用于煤场的酸性环境。
4)为防止雨雪和煤泥水外溢,挡风墙下设置挡土墙(已有)。
5)投标方需对现场踏勘。由于本项目为环保技改项目,煤场周围建筑物等对增设的防风抑尘墙基础和非标结构跨度有等有一定影响,投标方需做出足够的准备。
6)投标方应在投标方案中详细列出满足投标方时间要求的工程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
7)在项目进行改造过程中,必须对原有设备、管道、基础、道路等进行保护,若因野蛮施工或施工方法不当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投标方应按设备市场价全额赔偿。
8)在投标阶段,投标方必须提供防风抑尘板风洞实验报告,明确风洞试验的公司,风洞试验公司对试验公司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方案、试验结果负全部责任。
9)如未对本文件提出偏差,将视为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附件9“差异表”中。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的意见为准。对于在差异表中未反映的异议,则表明投标方认可本技术规范书的相应部分。
10)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11)防风抑尘的平面布置,在初步设计及详细设计时,按招标方审定的意见做相应的优化调整。
12)。本工程使用国际计量单位(SI)制,招、投标双方均需遵循。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中文编写。
13)本工程的分包商应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并由招标方书面确认。
14)投标方在投标前需到招标方施工现场实际了解情况,对拟建设区域进行详细的现状踏查;中标方应进行详细地质勘查,根据招标方要求出具必要的地质勘察报告,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1.1 招标范围
1.1.1 招标范围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煤场防风抑尘墙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桁架、挡风板和附件、土建基础(建议桩基础)、挡土墙等。
投标方应提供防风抑尘系统范围内所有制造和工艺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测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全部工程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资料完整移交等,通过省市环保验收直至合格取得验收报告移交招标方。
性能验收试验由投标方组织委托第三方试验单位进行,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招标方配合。第一次试验费用由投标标方负责,若因投标方原因第一次试验不合格,后续的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1.2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供货和服务范围、安装和调试、试验和验收等内容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投标方所提供的煤场防风抑尘墙总承包工程应涵盖这些内容但不只限于此。
1.1.3 工程范围
本工程范围、图纸标注设计界限为投标方范围及界限。
1.1.3.1 挡风板及附件
1.1.3.2 桁架
1.1.3.3 环境控制参考点(如需要)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中关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如图所示设置监控点一个,在现有煤场南方设置参照点1个,为项目建设完毕后提供数据监测的基准值;
1.1.3.4环境控制控制点(如需要)
储煤场下风向设置监控点4个
在储煤场10米外区域设置4个监控点,项目完毕后,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最高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
监控点与参照点差值小于1mg/m3。
1.2 项目概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贮煤场,最大库存量80万吨,煤场堆高25米。煤场四周为车道,西侧为铁路运输线。煤场设有喷淋装置及消防水系统,并设有推煤机和装载机作为辅助设备。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燃用珲春、通化、内蒙褐煤。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期项目为降低储煤场扬尘,减少可吸入颗粒物的产生和扩散,保护周边人群,保护和改善环境,在煤场外围制作防风墙,彻底解决煤场扬尘问题。
1.2.1 厂址和地质情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厂址位于吉林市九站街,处于吉林化纤集团现有厂区内,场地地貌为风积冲积平原,地势开阔,地表略有起伏,地面高程在184.10m~184.47m之间。厂址不受松花江江100年一遇洪水影响。
区域地层为上覆第四系冲湖积黄土状粉土、粉土、淤泥质粉土、粉砂、粘土、粉质粘土、粗砂、砾砂及圆砾,下伏基岩为第三系的泥岩。
地址情况由投标方确认。
1.2.2水文气象条件:
根据吉林气象站1959~2004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累年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极端最高气温 39.0 ℃(2001年6月4日)
极端最低气温 -37.3 ℃(2001年1月13日)
平均气温 4.8 ℃
平均最高气温 10.9 ℃
平均最低气温 -0.8 ℃
平均气压 998.0 hPa
平均降水量 415.7 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38.1 mm(1966年8月29日)
平均相对湿度 61 %
平均蒸发量 1704.5 mm
平均风速 3.8 m/s
最大风速 22 m/s
平均沙暴日数 2.9 天
累年土壤的最大冻结深度 1.84 m(1971年4月13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5 cm
100年一遇10m高10min平均最大风速:26.3 m/s
100年一遇基本风压: 0.5 kN/m2
全年主导风向 SSW
冬季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SW
1.2.3地震烈度
厂址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已有的资料,建筑场地土为中软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内的饱和粉土及砂土不存在液化的可能性,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液化判别。
1.3 基本设计条件
1.3.1 风频与风速
本工程所在地区各季节及全年主要关心风向不同风速段的发生频率见表1—1。
主要关心风向风频统计(%)
表1—1
风速段SWNWSE
3.0~6.0 m/s6.441.280.88
6.0~8.0 m/s0.7000
8.0~10 m/s0.3100.07
大于10 m/s0.0700

1.3.2 煤质参数
使用燃料:褐煤
设计煤质如下:
表1-2 二期电站设计煤质特性
项 目符 号单 位原设计煤种
设计煤种校核煤种
碳Cy%43.85439.849
氢Hy%3.0592.786
氧Oy%7.6328.07
氮Ny%1.0550.61
硫Sy%0.4----
灰份Ay%4049.23
全水份My%4.05.0
可燃基挥发份Vy%2527
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17.3023.48
表1-3 三期电站设计煤质特性

名称符号单位设计煤种
收到基碳Car%43.85
收到基氢Har%3.059
收到基氧Oar%7.632
收到基氮Nar%1.055
收到基硫Sar%0.4
收到基灰份Aar%40
全水分Mar%4.0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24
收到基低位热Qnet.arKJ/kg17
哈氏可磨性系数HGI1.23

1.3.3 贮煤场面源污染源简介
现有煤场规模:最大库存量80万吨,煤场堆高25米.煤场四周为车道,西侧为铁路运输线。设有煤场喷淋装置及消防水系统,并设有装载机作为辅助设备。
煤尘主要来源于煤场卸煤、储煤和取煤过程中的装卸扬尘及储煤场在风力作用下的风致起尘。煤粒可分为细煤粒(小于100μm,即总悬浮颗粒物TSP)和粗煤粒(100μm以上)。粗煤粒在风力作用下运行距离很短,通常不超过几十米,形成风致飘尘的主要是细煤粒,是储煤场粉尘污染的主要因素。
1.3.4 保护目标
本工程贮煤场周围的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和农田等,其保护目标分布详见表1-3。
贮煤场保护目标周围分布
表1-3
序号名 称类型相对贮煤场位置相对贮煤场
距离(m)
1化纤社区城镇建成区SW1800
2相邻厂界外厂区SE40
1.3.5 设防风抑尘墙前污染情况
由于现场没有煤粉浓度检测装置,设置防风抑尘墙前煤场周围煤粉浓度可以按照下列 表格数据作为设计依据:
不进行堆、取煤作业最大浓度分布
表1—4 单位mg/m3
下风侧距离(m)风速(m/s)
33.5681015
1000.0410.1150.4840.9401.4982.247
2000.1550.4291.7983.4805.5368.304
3000.0490.1330.5531.0741.7102.565
4000.0410.1180.5030.9761.5532.330
5000.0390.1070.4450.8631.3732.060
6000.0340.0930.3900.7561.2031.805
7000.0300.0820.3410.6611.0511.577
8000.0250.0710.3010.5810.9251.388
9000.0240.0640.2650.5140.8161.224
10000.0200.0560.2350.4560.7281.092

堆、取煤作业最大浓度分布
表1—5单位mg/m3
下风侧距离(m)风速(m/s)
33.5681015
1000.0710.2030.8641.6212.5803.870
2000.2600.7393.1335.8789.35114.027
3000.1160.3281.3852.5994.1356.203
4000.0860.2451.0391.9493.1004.650
5000.0660.1880.7961.4932.3763.564
6000.0530.1490.6301.1811.8782.817
7000.0430.0120.5100.9551.5232.285
8000.0350.0700.4240.7951.2661.899
9000.0290.0840.3590.6711.0701.605
10000.0240.0720.3090.5780.9201.380

说明:
1、图中涂阴影部分数据可以通过运行方式予以回避(大风天不进行堆取料工作);
2、堆取料的时间分配,非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长的1/3,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长2/3;
1.3.6 本工程建设条件
1.3.6.1 场地空间
本次建设场地需要留有三个运煤大门,留有足够的施工空间;投标方需要现场考察并考虑制定施工方案。
1.3.6.2 水、电、汽、气
防风抑尘墙工程所需的水、电、汽、气工程量不大,应尽量利用电厂现有的设施;或就近从综合管架引接,如参数和容量不能满足要求,则投标方协助投标方负责改造。
1.3.7 中标方涉及的土建项目工作所必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场地资料数据由中标方进行搜集以及协助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并出具一定的地质勘察报告。
1.4 标准和规范(采用最新标准)
本工程的设计、制造、设备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最新法规、标准;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的部颁标准。采用引进技术的部分应符合技术引进国的有关最新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确认;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标准;
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
投标方在本工程设计、制造、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考核、最终交付中采用的所有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招标方确认。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1.5 性能保证
1.5.1排放标准
本工程建设目的---也即性能保证的最低排放标准是:降低风速、衰减湍流,遏制扬尘、治理粉尘污染为目的,建设防风抑尘墙确保煤场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其他类粉尘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mg/m3。具体有以下三点:
1)减少由于扬尘带来的燃料损失,减少90%扬尘带来的损失;
2)使环境保护目标处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1mg/m3,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
3)使厂内工作环境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1mg/m3,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
1.5.2使用寿命
挡风板使用寿命20年;
桁架使用寿命30年;
1.5.3保证指标
由于防风抑尘墙主要原理就是通过降低墙后风速,抑制煤场起尘量来减小污染的,防风抑尘墙的主要考核指标就是抑尘率和风阻率:
抑尘率:当起始风速 ≤15米/s:
起始风速 15<V≤20米/s:
起始风速 20<V≤30米/s:
风阻率:
1.5.4投标方性能保证条件、考核办法的补充说明
投标方应在投标时提供如何保证抑尘率和风阻率,并对性能保证条件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进行补充说明。
2 技术要求
本部分所描述的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规范并不一定全是投标方的设计和供货范围,投标方的设计和供货范围详见本文件附件2“供货范围”以及附件3“设计要求和设计联络会”。
2.1 总的技术要求
依据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其他类粉尘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mg/m3及《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DL/T5187.2-2004)煤尘防治部分要求,防风抑尘墙及参照点与监控点。
煤质表面含水率按照6%作为设计依据。
2.2建设防风抑尘墙
储煤场按照主风向两面设置防风抑尘墙,东侧防风墙高6米,长度165米,南侧为6米,长度144米,材质为碳钢材质。防风抑尘墙由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撑、挡风板三部分组成并与原有挡土墙有机结合。
2.2.1防风抑尘墙高度及抗风能力
根据风洞试验结果显示:当防风网的高度为堆垛高度为0.6~1.1倍时,防风网的高度与抑尘效果成正比例关系;当防风网高度为堆垛高度1.1~1.8倍时,防风网高与抑尘效果的变化就逐步平缓;防风网的高度一般在堆垛高度的1.1~1.8倍范围内选取,挡风板高度为6-10米之间。考虑到年主导风向、风频、强度等因素,确定防风抑尘墙高度东侧防风墙高6米,南侧6米,总高度8米。
挡风板抗风能力设计在风速30m/s,风压562.5Pa。
2.2.2结构跨度的确定
经过相关测试和实验,挡风板最佳长度为3—3.5m,最佳宽度为600—900mm,太长容易产生一定挠度,太宽使得每片防风板上承受的风压较大,影响挡风板的强度和使用寿命。
2.2.1钢结构支撑的确定
目前国内外大量采用的挡风板支护结构---钢桁架。
钢桁架支护结构的柱、支撑及檩条均为钢结构,强度等级为Q235B或Q345B。
钢桁架是整体结构,安全性好,可抵御45m/s的最大风速,涂层防腐性能好,尤其使用于煤场的酸性环境,因此要求支护结构为钢桁架。
2.3 防风抑尘墙基础(投标方填写)
防风抑尘墙基础采用桩基础;承台埋深( )米,挡风板独立基础每( )米一个;挡风板面积约为( )平方米。
2.4挡土砖墙(已有)
为防止雨雪后煤泥水外溢,挡风墙下设置2米的挡土墙。
2.5设置监控点与参照点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中关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如图所示设置监控点与参照点。
2.5.1贮煤场上风向设置参照点1个
在现有贮煤场西南方向设置参照点1个,为项目建设完毕后提供数据监测的基准值;
2.5.2储煤场下风向设置监控点4个
在储煤场10米外区域设置4个监控点,项目完毕后,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最高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
2.5.3监控点与参照点差值小于1mg/m3。


2.6 防风抑尘墙主要技术指标(投标方填写确认)
依据本工程的具体条件,大于3米/秒的风持续时间,占全年时序的9.75%,最大风速30米/秒,7度地震区;建议使用开孔率32%、风阻小于0.45KN防风抑尘网。
防风抑尘墙上的挡风板用彩涂钢板做为基础材料,板材厚度0.8mm,由数控设备进行冲孔,成型。采用金属原材料经机械组合模具冲孔、压制、喷塑而成,具有强度高、韧性好、抗弯曲、抗老化、抗阻燃、耐高低温、耐酸碱、承受弯曲变形能力强等优良性能;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名称: 挡风板
型式及型号:
主要参数: 开孔率

挡风板与框架连接形式: 螺栓连接
框架与基础的连接形式: 螺栓连接
抑尘率:当起始风速
起始风速
起始风速
风阻率:
钢结构形式:
最高耐温限度:
阻燃时间 大于4秒
阻燃性能 A级
耐腐蚀性能(单元板耐酸) 良
防腐(支撑结构防腐方案) 涂防腐漆三道(底漆厚度35μm×2,中间漆厚度40μm×2,面漆厚度40μm×2)
3 设计数据
投标方请详细填写下列数据表而且不限于此
3.1设置防风抑尘墙前煤场扬尘量计算结果表格

煤场扬尘计算表(每个煤场)
环境风速单位扬尘量(g/s)时间(小时)总扬尘量(KG)
3
4
5
6
7
8
9
10
12
合计
3.2设置防风抑尘墙后煤场扬尘量计算结果表格

煤场扬尘计算表(每个煤场)
环境风速煤场风速单位扬尘量(g/s)时间(小时)总扬尘量(KG)
3
4
5
6
7
8
9
10
12
合计
说明:每个煤场,按照堆取料时和非堆取料时分别填写;
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间的2/3;非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间的1/3;

附件2 工程范围
1 概述
本工程范围包括防风抑尘墙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即交钥匙工程。
投标方中标后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按照招标方的进度要求,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整套系统说明书。
(2)对招标方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3)组织性能考核试验。
(4)投标方对所投标设备做详细的分项报价。
(5)招标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氧气、乙炔、焊条、焊丝和各种钢材、油漆由投标方自己负责;涉及的脚手架等工作由投标方自己负责;起重机械、钢丝绳、电焊机、照明灯具、电源箱等由投标方负责;消耗型材料如铁丝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6)补充地质勘察工作,中标方应对拟建设区域进行详细的现状踏查及地质勘查,并协助出具一定的地质勘察报告,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 供货范围
2.1 供货原则
投标方按本文件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本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投标方或技术支持方拥有国内外2个以上的煤场防风抑尘项目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等总承包项目业绩。
以下为本工程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仪表,随设备一同供货。
?用于此系统设备安装所需材料,将随设备一起供货,除非另外规定。
?所供设备油漆完好,所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及附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方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包括安装、调试期间和质保期内运行、维护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投标方提供质保期后三年备品备件清单及技术参数
2.2 供货项目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不限于此)。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包括:
(1) 挡风板面积为( )平方米;
(2) 支撑挡风板的钢结构桁架;
(3) 连接挡风板与桁架间的附件(螺栓、螺母等连接件);
(4) 连接桁架与混凝土基础间的地脚螺栓等附件;
(5) 必要的专用工具3套;
(6) 必要的挡风板、连接附件、地脚附件的备用量。 一年备品备件清单和三年备品备件清单;
3 工作范围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所述各项。
3.1设计范围
(1)一套完整的防风抑尘工程所必需的桁架、挡风板、连接件设计图纸和计算结果表;监测系统配置和连接;
(2)所有因防风抑尘工程引起的工程地质状况勘察、场地设计;
(3)概预算:初设阶段提供完整的概预算。
3.2土建与安装
本防风抑尘工程为设计、供货、施工、土建、安装及调试总承包的EPC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对防风抑尘所有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土建、安装、调试的管理和实施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需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空间条件和招标方要求,对煤场防风抑尘工程的土建方案进行专题说明,提供工程安装方案、机械器具及施工进度等,并就防风抑尘所需拆除和恢复的现有设施进行专题说明。
3.2.1 施工范围和界限
总平面图中左侧和上方的防风抑尘墙,见图。煤场区域的土建施工、拆除和恢复等所有工作,无论多么微小,均为投标方范围。
3.2.2 施工应遵守的技术规范
工程的设计、采购、建造、土建施工、安装应执行最新出版的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电力行业标准,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也适用于本工程。
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有关的国家及行业颁布的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篇)相关标准为依据。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行业颁布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有关篇为依据,以及电力行业颁布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
施工方(或分包商)应具有相关施工安装工程资质,并得到招标方认可。
主要施工、安装验收规范和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不限于此〕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3.2.3 结构部分
3.2.3.1 主要设计技术参数
1) 厂区气象资料,工程地质资料详见总的部分及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和《岩土工程详勘报告》;
2) 地震参数:抗震基本烈度VIII度,地震动基本加速度0.20g;
3) 场地类别:二类;
3.2.3.2 材料
1) 土建结构所需水泥、骨料、砖、钢材、型钢、焊条、螺栓、油漆等材料均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0;
3) 所有地下沟、坑、池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
4) 设备基础、基础和承台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0;
5)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采用抗收缩混凝土灌浆料;
3.2.3.3 建〔构〕筑物基础及其地基处理:
1) 防风抑尘工程建〔构〕筑物基础、地基处理和地下设施均满足规范所规定的强度、承载力、变形〔沉降〕、稳定和抗滑动及抗倾覆的要求。
2) 防风抑尘工程建〔构〕筑物地基应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和地质资料,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施工和安装。
3) 防风抑尘工程建〔构〕筑物按规范设置沉降观测标,施工期间将进行观测。
4) 抗震级别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3.2.4 投标方的一般责任:
投标方应细心和勤勉地对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工程,应对其所承担的项目施工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全面负责。材料的选择应有良好的性能,以保证整个装置安全运行,其施工、安装质量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为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投标方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3.2.5投标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投标方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投标方应在每项单位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交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确认后的作业指导书和措施并不能解除投标方的责任。
3.2.6 投标方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并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维持其正常运行。投标方应获得ISO9000/GBT9000系列的资格认证。
3.2.7 项目开工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的施工图,经现场监理(业主)、施工单位等对图纸会审后方可施工。
3.2.8 投标方负责防风抑尘所有材料(如:水泥、骨料、钢筋、钢材、型钢、防腐材料、防水和保温材料、人工地基处理和回填材料等)供货、质量、运输和保管。
3.2.8.1 所有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进入现场的材料均应出示厂家质量检验单,进入现场后投标方应进行复验,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3.2.8.2 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其它本合同可能规定其它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和质量监督。
3.2.8.3 按国家规程规定的有关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3.2.8.4 投标方应负责对进入工程的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及试验,对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特殊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投标方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2.9 投标方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3.2.9.1 投标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2.9.2 除非另有协议、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
3.2.9.3 投标方应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项目法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3.2.9.4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方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3.2.9.5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3.2.9.6 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要妥善看管,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投标方应自费进行购置。
3.2.10防风抑尘区土建施工、安装质量管理和验收
3.2.10.1 投标方的责任
投标方对工程质量,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直至移交使用、通过环保验收的整个过程,负有全部责任。
3.2.10.2 分级质量验收
1) 本工程除有专门的另行规定外,均按本规范书所列标准、规范,由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管理、跟踪监督、逐项验收。
2) 本工程所有项目,可按照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颁发的《火力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级验收。
3) 所有须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项目,在报验以前,投标方应工地专职质检工程师组织分包商按规定进行自检、自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验。凡未经验收的项目,均不能进行后序工作。
4) 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未经确认的施工图有关项目。
3.2.10.3 建筑工程的混凝土浇灌
建筑工程的混凝土浇灌,属隐蔽工程,特作如下规定:
1) 所有混凝土浇灌之前,都必须经土建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同意浇灌混凝土。
2) 对于必须连续浇灌混凝土的重要部件浇灌混凝土时,必须安排好人力,倒班不间断地进行旁站监理。
3) 对于C30以上的现浇混凝土及有防水要求等的特殊级配混凝土,必须事先将配比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
4) 所有混凝土的级配,必须按重量配比,所有骨料应每车称重,并在浇灌过程中按规定留取试块。
5) 所有混凝土构件拆模时,必须请监理工程师到场,在监理监督下拆模。遇有不良现象,应先进行记录,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后,方能处理.
3.2.11 投标方提供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生产临建、生活临建总体布置和主要施工方案。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含场地、道路、施工临时设施等内容。
2.主要施工方案图及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
4.施工进度安排
5.施工安全措施
提供投标方施工质量保证体系,适用于本工程的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文件以及现场管理文件。
3.3检验、试验和验收工作见附件5。
3.4提供所有必须的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具体见附件3)
3.5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具体见附件7)
3.6流场模型试验
投标方应提供一个煤场区域的动态模拟报告(基于标准的软件程序),以显示其设计确保防风抑尘墙能够减少煤场扬尘,最终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个煤场区域混合模拟计算,以显示防风抑尘墙的性能。
3.7投标方负责施工和现场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1防风抑尘墙的性能描述
投标方应对防风抑尘墙的设置、性能、计算指标进行详细的描述,应提供相应的图纸、文件等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运行的检测、年度检修(挡风板正常年损坏率有情)指标等。
1.2投标方的设计数据
投标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性能、设计数据,并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填写和提供投标方设计数据。
1.3其它资料和图纸
投标方应提交评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和图纸,资料和图纸应表达清楚,尺寸完整。
以上提到的所有数据表格应完整地填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和图纸:
(1)总的项目资料
时间进度表;
质量管理大纲;
主要分包技术资料。
(2)总的技术资料
附图、资料清单;
2 设计和建设阶段的资料
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基本设计(资料)”“施工图(资料)”和“竣工图(资料)”状态提交。投标方根据计划和工程的进展更新所有资料,并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资料。
2.1投标方提交资料的时间表
投标方以2016年_____月______日防风抑尘测试为目标,提供工程里程碑进度图或表格(具体时间在合同谈判时进一步讨论)。投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至少提供下列资料,但不仅限于此:
初步设计配合图纸:
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
技术协议签定后2周内向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基本设计资料;
2.2资料内容(下列清单中与设计配合有关的资料同时提供设计院)
技术方案、桁架结构、土建基础方案等
竣工图:投标方提供竣工图,在设计、施工、安装、试运和质量保证期期间发生的机械、土建方面的改动在竣工图中反映。
3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份数
3.1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的图纸、资料的份数要求见下表(每个图纸卷册或每份文件):
资 料单 位提供数量
按如下次序提供资料:
1 过程文件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2 设计文件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3竣工图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4 运行和维护手册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5 培训手册(如果有)套_6_(其中__1份为电子版)
6 模型试验报告套_6_
7其它(标准规范、质量计划、调试计划方案等)套_6_
注: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的文件、图纸、资料电子版采用下列格式:技术文件为word/excel文件,采用office2007版本。图纸为autocad文件,根据设计配合需要提交DWG形式,采用autocad2007版本。
3.2资料交接程序:
为了更好、更快捷的合作,投标方按要求将图纸、资料送交到指定地址。
4 交付进度
资料交付进度总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需要的“基本设计(资料)”;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需要的“施工图(资料)”; 竣工资料在工程投产后一个月内提供;
重要图纸文件提交时间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资料名称完工时间备注
1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收口文件
3土建施工招标技术标书(含土建工程量清单)
4全部施工图
5竣工文件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提交

4.2若投标方未按合同或其他会议纪要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交资料(含初步设计文件、收口文件、施工图、竣工图、数值计算文件、物理模型试验报告、供货协议、设备运行和维护技术资料、技术方案等)。
4.3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设计。若投标方所供图纸存在重大错误或缺少相关技术要求问题,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若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交货进度、工程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1 工期要求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初步的设计、采购交货、施工计划、工程里程碑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1.1 交货进度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初步的设计、采购交货、施工计划、工程里程碑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下表为设备交货计划(各分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字日起至设备该部件全部到达规定的交货地点日止)表列主要设备/部件交货进度应由投标方按供货范围进一步细化。
表1 交货进度(投标方填写)
编号名 称到货时间
1钢结构
2挡风板
3连接件
备注:设备交货的实际到货批次,以此为准。
投标方应按供货范围对表1进一步细化,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交货进度。
1.2包装运输
1.2.1 投标方应说明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方案,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均应当采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供方交付的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应当通过采取不影响设备的设计结构的积极(改进设备的设计结构等)措施予以解决。包装应当按照设备的特点,按实际需要分别增加防潮、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供方对由于未采取充分的或适当的保护措施的不适当包装行为所引发的货物的任何损坏及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供方应当承担的上述责任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通过需方签署“验货单”后终止。
1.2.2装运标记:在每件包装物的表面,须根据货物的特性及不同的运输要求,用油漆刷上设备的名称和项号、包装号、收货人名称、尺寸、毛重、净重、体积。
1.2.3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部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以及装箱设备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外购部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套。
1.2.4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予以免费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在需方书面告知供方后的10日内向需方补全损坏或丢失的货物,以满足需方工期需要。
1.2.5 投标方负责材料与设备的运输保护,负责到货装卸工作,包括招标人采购材料等配套项目到货装卸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二次搬运工作。
2 施工场地要求
2.1招标方改造场地比较狭窄,施工时投标方与业主现场商议解决货物堆放场问题。
2.2项目办公室和现场办公室等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提供电源,通讯接入点。
3、施工进度
3.1、投标方必须较正式施工工期提前1个月以上进场进行相关施工准备工作;
3.2、施工时承包商与业主现场商议解决货物堆放场问题。
4、交货进度的罚则
若投标方未按合同或其他会议纪要约定的工作计划进行供货,招标方将按照5000元/项对投标方进行罚款。若因投标方未及时供货而影响工程进度,每迟交1天,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方进行5000元的罚款。
5、交货质量
现场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文件由于投标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和规范时,投标方应及时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运费及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应由投标方负担。
若投标方委托招标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因修理设备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若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方除以5000元/天的罚款。同时为了保证工期不受影响,招标方有权直接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投标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性能验收试验。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2 工厂检验和试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挡风板在生产之前应该首先进行计算机流场模拟试验,并将详细计算结果提供给招标方确认。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 性能验收试验
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第一次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在EPC范围内)。若投标方责任试验不合格,则之后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3.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试用之后1个月~2个月之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双方确定;其它试验由双方协商确定。
3.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第三方提供。
性能考核试验的具体测试项目至少应包括:
(1)风阻率
(2)抑尘率
(3)大风天流场与理论模型对比。
3.5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第三方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双方均应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表1:防风抑尘墙见证项目表
☆:表示关键部件 △:表示关键见证点
序号监造部套监造内容监造方式
HWRI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I--复查、抽检,
数量--检验数量


附件6 工程综合管理
1 总述
1.1本章就本防风抑尘墙工程现场工程管理的有关工作范围、工作责任、相互关系及主要的管理标准等问题,对防风抑尘实施的具体指导原则提出规范性条款,作为业主方(即为招标方)和总承包商(即为投标方)的行为准则。
1.2本工程作业范围: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煤场部分,所有工作及所有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且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之中。
1.3总承包商既要保证整体工期,又要尽量缩短衔接接口时间,时间由总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2 工程管理
2.1总承包商
2.1.1为了保证本工程按规定建成投产,在本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总承包商应通过建立和建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在业主方的监督和指导之下,组织、联系、协调各有关单位,对本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以保证本项目在安全、质量、技术、工期、文明施工、物资、投资控制、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均达到规定标准,按期投产并移交业主方。
总承包商投标时应提供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专门人员负责上述工作并保持与业主方和有关单位的联系。至少包括以下人员,但不限于此。
项目负责人:代表总承包商负责全面执行本工程合同,组织协调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物资采购等单位工作,不限于此,保证本项目按期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专业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调试、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负责人员,他们按专业又可以分为行政、技术、安全、质量检验、合同管理、财务、物资等方面的负责人员。
其他人员: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管理、施工、临时人员等。
以上主要负责人员(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任命名单、资质、行政职务、组织关系、以及授权等均应书面提供。业主方将对此进行审查,有权不允许无资质人员进场施工。
2.1.2总承包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并明确项目经理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职权,并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相应的、适应本项目工作、能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例如安全、质量、进度、文明生产、会议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等。这些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应送交业主方审查后执行,其基本框架应在合同谈判期间完成,书面文件在合同生效后1周内提交业主方,不限于此。
2.1.3项目经理应挑选具有资质、业绩并符合本工程项目条件的人员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员也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人员担任。名单应送交业主方审核后执行。对业主方表示有疑问的人员应慎重选派。
2.1.4项目方案
为了保证本工程建设达到规定标准,总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合同、标准和规范编制有关的项目组织方案,经业主方审核同意之后实施,作为总承包商在业主方的监督、指导之下,指导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的基本文件之一。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此:
总承包组织大纲
设计组织大纲
物资管理办法
2.1.5 施工分投标方的资质
投标方可以选择合格的分投标方分包其在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投标方在选择分投标方时应对分投标方的资质、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投标方选择分投标方的过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并经招标方书面确认。
项目法人有权参加选择该类主要分投标方过程中技术方面的选择确认过程,并可提出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项目法人的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在工程关键部分分包商的分包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将该类分包合同 (副本)提交给项目法人备案。
投标方应保证任何分投标方均不将其分包项下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
建筑施工分投标方应具备建筑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2.1.6 分投标方的保证
投标方应在所有分包合同中体现合同的原则和要求,并应自所有主要分投标方处获得所需的保证和担保(包括合格证、质量保证和履约保函等)。该类保证和担保未经项目法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加以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撤销。在任何情况下,工程关键部分分投标方的保证和担保的有效期均不少于相应防风抑尘完工后的一年。
投标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为项目法人的利益而自除主要分投标方外的其他分包商处获得在商业上所能获得的最佳保证和担保。
2.1.7 分投标方的行为
投标方应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承担全部责任,如同此类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是由投标方自己做出的一样。
2.2业主方
2.2.1业主方将根据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总承包商(包括分包商)进行监督和指导。业主方视总承包商的分包商为总承包商的一部分而进行间接监督和指导。
2.2.2业主方将在合同生效1周内向总承包商提交管理本项目的负责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并指明工作范围和授权。凡业主方代表未经授权或超范围行使权力,总承包商可不予执行并通知业主方。
2.3业主方、总承包商的书面文件,包括各种设计、施工、物资联系文件等的运转程序规定,将在专门的会议中确定。
2.4业主方有权要求总承包商调换经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有重大过失的人员、以及在实施本项目工作时不能正确履行合同的人员等。总承包商应慎重考虑业主方的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业主方。
2.5业主方、总承包商在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对涉及各种问题、建议、情况交流等较重大的事项均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往来。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争议,以书面文件为第一证据。
2.6业主方有权要求成立防风抑尘项目建设委员会,对规范改造项目过程制订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设立保证金,所有现场总承包商、分包商必须交纳各自负责项目工程款5%的保证金(10万封顶),工程结束后根据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返还全部或剩余保证金。
2.7 责任
总承包商应保证对本工程防风抑尘及配套部分提供的全部服务是完整的、最优秀的,即使某些内容、条款、要求、细部等没有表达、罗列在此,总承包商也应予以完善并提供服务,同时这种差别并不免除总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同时,总承包商还应对分包商的全部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业主方不承担对总承包商的分包商的任何管理责任及其它一切责任。
2.8总承包商派驻现场专业人员配置图表应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谈判时业主方确认。
3 安全管理
3.1总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
3.2总承包商必须按电力建设、电力生产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规划、设计、制造、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各个阶段都必须依据合同规定和安全标准、完成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工作。当设计规范或其它规范与安全规定有差别时,以安全规定或更严格的规定为准。
3.3项目经理是代表总承包商在本工程防风抑尘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同时,总承包商还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 人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若干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资质、工作范围等应送交业主方备案。
3.4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建全,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应有有关的、定期的专门会议、报告制度等。不限于此。
3.5总承包商应建立与工程合同相适应的、目标明确并有具体措施的安全指标,报业主方审查后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和/或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必须坚决杜绝下列及以上事故,不限于此。除非总承包商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总承包商必须保证并对下列事故负完全责任,不限于此:
人身死亡和/或同时发生的2人以上的重伤;
重大设备损坏
重大火灾
重大交通事故
恶性误操作事故
其它事故,包括人员、设备的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3.6总承包商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器材、物资、资金、人员等足额到位。总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采取安全措施的所有费用列入投标总价之中,业主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7工程合同并不代替有关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因此,总承包商在合同签字生效、正式进入现场工作之前,要按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例如所有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身体检查健康,与业主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等手续,这些工作完成之后要及时通知业主方备案,然后才能正式进入本工程防风抑尘现场。
3.8总承包商进入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或生产区域进行与防风抑尘有关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所有施工作业均不得危及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和生产的安全。如因此造成各种事故,由总承包商负完全责任。
3.9本工程防风抑尘施工现场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承包商应按有关规章制度向业主方通报。
3.10总承包商应根据规定,自动接受电力行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按规定限期整改,但这种整改不涉及增加费用。对本工程防风抑尘合同有效期间,国家和/或电力行业提高安全标准的,费用由总承包商自理。
3.11如果总承包商在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有严重违反合同、违反安全建设有关规定,危及人身、设备、本工程和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并拒不接受业主方的监督、指导的情况出现,业主方有权下令总承包商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直至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并由业主方检查合格,方准许恢复施工。
3.12总承包商应按合同、协议在业主方大唐长山发电厂的指定区域内进行与本工程防风抑尘有关的作业,不得从事与此无关的事项,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由总承包商负责。
4 质量管理
4.1总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方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4.2总承包商应建立建全质量管理机构和/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明确质量管理的专业负责人,名单要报业主方同意并备案。
4.3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总承包商必须将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物资采购、档案等列入质量管理的范围,但不限于此。总承包商应在总承包组织大纲和专业的组织大纲中落实有关质量管理的内容。
4.4总承包商应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本工程防风抑尘移交业主方时要完全达到防风抑尘建设的保证条款,同时还应包括下列条款,但不限于此:
总承包商购置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性能优良,各参数指标达到合同、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业主方确认,其它设备、材料由总承包商保证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
4.5总承包商对本工程防风抑尘供应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业主方,并按有关规定积极处理。处理的结果必须经业主方确认。总承包商应对其它设备、材料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方案,也应通知业主方并取得同意。
4.6在业主方的监督、指导下,总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合同有关标准规定选择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供应分包商,并经业主方审核同意,确保产品质量。未经业主方审核的小型设备、材料等的质量,并不免除总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总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保证这些设备、材料等的质量合格。
业主方保留对质量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设备、材料等的最终拒绝进入和/或拒绝接收的权力。
4.7本工程防风抑尘要严格按合同和有关标准、规范建设并完成。在业主方的监督、指导下,由总承包商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施工、调试、试运行合格后,由业主方验收合格,并由承包方申请环保部门验收,全部申请验收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全部手续和有关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
4.8本工程的性能试验由总承包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
5 技术和设计管理
5.1总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方关于技术和设计管理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5.2总承包商应建立适应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各级、各专责技术负责人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能胜任防风抑尘技术工作,名单要报业主方同意并备案。
5.3总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制造厂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物资采购等,但不限于此,必须保证防风抑尘各个环节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
5.4本工程防风抑尘应保证工艺技术先进,系统配置合理,设备性能可靠,装置投产后要达到设计能力,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要达到上述标准,至关重要的是项目设计,总承包商要保证设计工作达到上述标准。
5.5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业主方与总承包商在合同中确定的本工程防风抑尘项目的各项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因此,本项目的设计修改不涉及工艺、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不降低建设标准等关键环节。同时,任何的设计修改均不增加费用。
5.6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进行小型的设计修改,例如避碰、遗漏等,这些修改应经业主方代表签字确认。有权代表业主方签字确认设计修改的人员名单和授权范围将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业主方代表未经授权或超范围处理现场事务的,总承包商应不予执行。
6 工期管理
6.1总承包商应合理编制本工程防风抑尘总的控制工期和子系统的工期,并标出关键的控制点工期,合同谈判时提交、供业主方确认。
6.2总承包商应按月编制作业进度计划和作业进度完成情况报告,送业主方备案。
6.3总承包商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合理组织施工进度,特别是合理安排土建、安装、调试、试生产、验收等各环节的进度。总承包商应保证规定的防风抑尘建设工期。
6.4保证本工程防风抑尘按规定按期完成的条件,例如库房、组合场地、加工场地、公路运输等条件,不限于此,由总承包商负责,组织落实情况报业主方备案,保证此类事务不影响工期。
6.5业主方不接受总承包商要求调整总工期的要求,除非总承包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6.6项目施工进度表和设备交货进度表应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交、合同谈判时业主方确认。
7 文明生产
7.1总承包商对本工程防风抑尘的布置要合理、美观,在工程验收移交业主方时,要达到基建移交生产的标准。
7.2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要合理组织设备、物资、材料、施工机具等,使施工现场保持整洁、有序。
7.3总承包商在整个施工、调试期间要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施工物资、工具装备要放置在指定地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要每天清理,不得长期堆放在现场;施工和生产现场无积水积灰和垃圾等,不限于此。
7.4总承包商在施工、调试、试生产期间要防止、杜绝漏水、漏灰、漏油等情况,不限于此。如有类似情况应尽快消除。
7.5 总承包商有责任对建筑、安装半成品进行仔细的保护,不得有任何损坏。
7.6 总承包商在现场的各种办公、生产、生活区域等要保持干静、整洁,配备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不得随意动用业主方的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7.7 总承包商在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场地、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要保持清洁整齐,其标准要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明生产标准保持一致,并自觉接受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明生产考核。如果总承包商在上述区域受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明生产考核,应在5个工作日内自觉执行,否则,业主方有权强制执行。
8 物资供应
8.1总承包商应在本工程防风抑尘的设备、材料、物资等采购中接受业主方的监督、指导。
8.2总承包商的主要材料“防风抑尘网”应该是自己生产加工,业主方保有对这些材料分包商的最后否决权。
8.3总承包商选择设备、材料、物资等供应商,除应保证资质、技术、业绩之外,还应考虑国家强制性监管因素,例如消防、劳动、技术监督、卫生等。
8.4所有重要设备、材料、物资的开箱应有业主方工作代表参加。
8.5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物资等应与合同规定相符,如有违背合同之处,业主方有权要求总承包商纠正,并有权拒收。
8.6所有有关设备、材料、物资的文件均应归档移交业主方。
9 档案
9.1总承包商接受业主方对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9.2总承包商应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现场经理部应有档案管理人员完成与档案有关的日常工作。
9.3档案管理应作为专门章节编入总承包商的总承包大纲。
9.4总承包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本工程防风抑尘的建设资料收集、分类、归档保存,竣工后移交业主方。
9.5需归档的文件如下,除业主方负责以外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归挡后移交业主方,不限于此。
9.6 所有资料除一式两份归档外,还必须满足生产运行、设备管理、维护等需要,总承包商提供的文件、资料必须有相应的电子版,其中文字为可编辑的WORD2003格式,图纸为可编辑的AUTOCAD2007格式。
9.7总承包商应在工程移交生产后1个月以内将全部竣工资料提交业主方。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一、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
1、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
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服务。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投标方填写)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
职称人数
1安装服务指导
2调试指导

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3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居住、饮食、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费用招标方自理。
2、培训内容(如果需要)
2.1投标方负责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由招标方确认。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更改培训计划。
2.2培训采用对实物进行系统的解释、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实际操作和阅读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方式进行。在培训期间,投标方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投标方对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价。
3、培训方式
投标方对(招标方确定)招标方的技术和运行人员进行二次各为期3天的上课培训。
在各个设备性能考核试验期间,投标方对招标方技术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
4、培训计划
由投标方编写并在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后提供。
二、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
1、概述
本章所指的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是指投标方设计范围内的设计要求和投标方与招标方的设计联络,投标方的分包设计由投标方负责确认。
投标方严格按本章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深度的设计工作,按附件3要求的形式和数量提供设计成品,设计成品符合本文件附件1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
投标方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保证防风抑尘系统设计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议期间积极参与研究、协调和解决设计以及界面接口中存在的问题。
2、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
2.1总体要求
本章规定了防风抑尘投标方负责的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计应是先进、完整和合理的。防风抑尘系统的设计符合本文件附件1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
投标方按本文件附件1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要求及其附件2规定的设计范围进行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
2.2设计要求
防风抑尘基本设计:依据“附件1工程概况”所述的工程条件、设计条件和性能保证值等要求进行防风抑尘的基本设计,设计范围满足附件2要求。
3、设计联络会
3.1目的
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是保证设计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协调和解决设计和接口中的问题,使设计工作按期完成。下面所述会议计划和议程是初步的,具体将在与投标方的合同谈判中确定。
3.2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合同生效后(或中标后)3日内
地点、会期:招标方所在地、1天
到会人员:招标方及其相关单位、投标方
会议议程
评审基本设计的技术原则。
讨论基本设计文件。
施工场地的协调和讨论。
招标方解释和介绍其提供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讨论施工方案和方法。
投标方将提交技术资料的审查方案,以供招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批。并将讨论审批的手续。
讨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预组装场地、运输和吊车地点等
初步讨论分包商清单
讨论文件资料交付进度
形成会议纪要
讨论下次联络会议题和议程。
3.6 签字
每次设计联络会,双方均在会议纪要或所达成的协议上签字。
3.7日常联系和配合
除以上联络会议外,招标方有必要时可书面或采用其它方式与投标方联系,双方以书面或在会议形式答复,书面通知和各方代表口头联系的信息提交给招标方确认。
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上的问题,招标方和投标方代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协调会上解决,所有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4、设计确认
除以上联络会议外,招标方关联单位和投标方必要时可采用书面或其它方式联系,书面通知和双方代表口头联系的信息应及时通知招标方确认。双方确认的事项以书面确定为准。投标方对招标方的设计提出要求,并对关键图纸资料进行确认。

附件8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商务偏差表

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简要内容






技术偏差表

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简要内容





附件9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对防风抑尘墙方案建议;
2、工程总工期的组织措施;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建议。

附件10 招标文件附图

1.煤场防风抑尘墙平面布置图(仅供参考)


附件1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方承诺函(格式)
投标方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方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竣工,提供优质的工程质量。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招标编号:________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站
防抑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文件


第三卷 技术文件及附件


招 标 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16年03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1
附件2 工程范围18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25
附件4 交货进度、工程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28
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30
附件6 工程综合管理38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47
附件8 差异表52
附件9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53
附件10 招标文件附图54
附件11 投标文件格式55
附件12 价格表63

一、 技术规范
1 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防风抑尘工程”,本工程按EPC承包方式招标,要求投标方必须将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工程、调试等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本工程采用彩涂钢板做为基础材料的防风抑尘墙。要求投标方于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建部分施工图纸设计,于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天内保证土建队伍能进场施工。2016年4月20日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防风抑尘墙的设计边界条件:煤的表面水份大于等于6%;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能力设计在风速30m/s,风压562.5Pa;桁架抗风能瞬时达到35m/s;平均抑尘率≥85%。墙确保煤场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其他类粉尘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mg/m3。
本次招标范围煤场防风抑尘墙,不包括煤场加湿喷淋等设备设施等。中标人应提供防风抑尘墙全套系统设备,所有安装连接附件等,并包括所有的配套设计等。
本标书包括防风抑尘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制造和工艺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测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并能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投标方或技术支持方拥有国内外2个以上的煤场防风抑尘项目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等总承包项目业绩。
本文件所述系统和所附布置图仅供参考,投标方应到现场查看并提出更优化的布置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采用。投标方应对系统的拟定、设备的选择和布置负责,招标方的要求并不解除投标方的责任。
若本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投标方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
本标书包括防风抑尘墙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测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本文件中提出了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招标总的关键性技术要求:
1)储煤场设置防风抑尘墙,防风墙高6米,材质为碳钢材质。防风抑尘墙由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撑、挡风板三部分组成。
2)防风抑尘墙设计风速30m/s,风压562.5Pa。
3)防尘墙支护结构采用钢桁架,结构跨度为4米;钢桁架支护结构的柱、支撑及檩条均为钢结构,钢的材质为Q235B或Q345B;钢桁架是整体结构,安全性好,可抵御35m/s的最大风速;钢结构要求涂层防腐性能好,尤其适用于煤场的酸性环境。
4)为防止雨雪和煤泥水外溢,挡风墙下设置挡土墙(已有)。
5)投标方需对现场踏勘。由于本项目为环保技改项目,煤场周围建筑物等对增设的防风抑尘墙基础和非标结构跨度有等有一定影响,投标方需做出足够的准备。
6)投标方应在投标方案中详细列出满足投标方时间要求的工程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
7)在项目进行改造过程中,必须对原有设备、管道、基础、道路等进行保护,若因野蛮施工或施工方法不当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投标方应按设备市场价全额赔偿。
8)在投标阶段,投标方必须提供防风抑尘板风洞实验报告,明确风洞试验的公司,风洞试验公司对试验公司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方案、试验结果负全部责任。
9)如未对本文件提出偏差,将视为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附件9“差异表”中。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的意见为准。对于在差异表中未反映的异议,则表明投标方认可本技术规范书的相应部分。
10)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11)防风抑尘的平面布置,在初步设计及详细设计时,按招标方审定的意见做相应的优化调整。
12)。本工程使用国际计量单位(SI)制,招、投标双方均需遵循。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中文编写。
13)本工程的分包商应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并由招标方书面确认。
14)投标方在投标前需到招标方施工现场实际了解情况,对拟建设区域进行详细的现状踏查;中标方应进行详细地质勘查,根据招标方要求出具必要的地质勘察报告,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1.1 招标范围
1.1.1 招标范围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煤场防风抑尘墙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桁架、挡风板和附件、土建基础(建议桩基础)、挡土墙等。
投标方应提供防风抑尘系统范围内所有制造和工艺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测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全部工程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资料完整移交等,通过省市环保验收直至合格取得验收报告移交招标方。
性能验收试验由投标方组织委托第三方试验单位进行,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招标方配合。第一次试验费用由投标标方负责,若因投标方原因第一次试验不合格,后续的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1.2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供货和服务范围、安装和调试、试验和验收等内容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投标方所提供的煤场防风抑尘墙总承包工程应涵盖这些内容但不只限于此。
1.1.3 工程范围
本工程范围、图纸标注设计界限为投标方范围及界限。
1.1.3.1 挡风板及附件
1.1.3.2 桁架
1.1.3.3 环境控制参考点(如需要)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中关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如图所示设置监控点一个,在现有煤场南方设置参照点1个,为项目建设完毕后提供数据监测的基准值;
1.1.3.4环境控制控制点(如需要)
储煤场下风向设置监控点4个
在储煤场10米外区域设置4个监控点,项目完毕后,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最高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
监控点与参照点差值小于1mg/m3。
1.2 项目概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贮煤场,最大库存量80万吨,煤场堆高25米。煤场四周为车道,西侧为铁路运输线。煤场设有喷淋装置及消防水系统,并设有推煤机和装载机作为辅助设备。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燃用珲春、通化、内蒙褐煤。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期项目为降低储煤场扬尘,减少可吸入颗粒物的产生和扩散,保护周边人群,保护和改善环境,在煤场外围制作防风墙,彻底解决煤场扬尘问题。
1.2.1 厂址和地质情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厂址位于吉林市九站街,处于吉林化纤集团现有厂区内,场地地貌为风积冲积平原,地势开阔,地表略有起伏,地面高程在184.10m~184.47m之间。厂址不受松花江江100年一遇洪水影响。
区域地层为上覆第四系冲湖积黄土状粉土、粉土、淤泥质粉土、粉砂、粘土、粉质粘土、粗砂、砾砂及圆砾,下伏基岩为第三系的泥岩。
地址情况由投标方确认。
1.2.2水文气象条件:
根据吉林气象站1959~2004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累年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极端最高气温 39.0 ℃(2001年6月4日)
极端最低气温 -37.3 ℃(2001年1月13日)
平均气温 4.8 ℃
平均最高气温 10.9 ℃
平均最低气温 -0.8 ℃
平均气压 998.0 hPa
平均降水量 415.7 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38.1 mm(1966年8月29日)
平均相对湿度 61 %
平均蒸发量 1704.5 mm
平均风速 3.8 m/s
最大风速 22 m/s
平均沙暴日数 2.9 天
累年土壤的最大冻结深度 1.84 m(1971年4月13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5 cm
100年一遇10m高10min平均最大风速:26.3 m/s
100年一遇基本风压: 0.5 kN/m2
全年主导风向 SSW
冬季主导风向 NW
夏季主导风向 SSW
1.2.3地震烈度
厂址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已有的资料,建筑场地土为中软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内的饱和粉土及砂土不存在液化的可能性,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液化判别。
1.3 基本设计条件
1.3.1 风频与风速
本工程所在地区各季节及全年主要关心风向不同风速段的发生频率见表1—1。
主要关心风向风频统计(%)
表1—1
风速段SWNWSE
3.0~6.0 m/s6.441.280.88
6.0~8.0 m/s0.7000
8.0~10 m/s0.3100.07
大于10 m/s0.0700

1.3.2 煤质参数
使用燃料:褐煤
设计煤质如下:
表1-2 二期电站设计煤质特性
项 目符 号单 位原设计煤种
设计煤种校核煤种
碳Cy%43.85439.849
氢Hy%3.0592.786
氧Oy%7.6328.07
氮Ny%1.0550.61
硫Sy%0.4----
灰份Ay%4049.23
全水份My%4.05.0
可燃基挥发份Vy%2527
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17.3023.48
表1-3 三期电站设计煤质特性

名称符号单位设计煤种
收到基碳Car%43.85
收到基氢Har%3.059
收到基氧Oar%7.632
收到基氮Nar%1.055
收到基硫Sar%0.4
收到基灰份Aar%40
全水分Mar%4.0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24
收到基低位热Qnet.arKJ/kg17
哈氏可磨性系数HGI1.23

1.3.3 贮煤场面源污染源简介
现有煤场规模:最大库存量80万吨,煤场堆高25米.煤场四周为车道,西侧为铁路运输线。设有煤场喷淋装置及消防水系统,并设有装载机作为辅助设备。
煤尘主要来源于煤场卸煤、储煤和取煤过程中的装卸扬尘及储煤场在风力作用下的风致起尘。煤粒可分为细煤粒(小于100μm,即总悬浮颗粒物TSP)和粗煤粒(100μm以上)。粗煤粒在风力作用下运行距离很短,通常不超过几十米,形成风致飘尘的主要是细煤粒,是储煤场粉尘污染的主要因素。
1.3.4 保护目标
本工程贮煤场周围的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和农田等,其保护目标分布详见表1-3。
贮煤场保护目标周围分布
表1-3
序号名 称类型相对贮煤场位置相对贮煤场
距离(m)
1化纤社区城镇建成区SW1800
2相邻厂界外厂区SE40
1.3.5 设防风抑尘墙前污染情况
由于现场没有煤粉浓度检测装置,设置防风抑尘墙前煤场周围煤粉浓度可以按照下列 表格数据作为设计依据:
不进行堆、取煤作业最大浓度分布
表1—4 单位mg/m3
下风侧距离(m)风速(m/s)
33.5681015
1000.0410.1150.4840.9401.4982.247
2000.1550.4291.7983.4805.5368.304
3000.0490.1330.5531.0741.7102.565
4000.0410.1180.5030.9761.5532.330
5000.0390.1070.4450.8631.3732.060
6000.0340.0930.3900.7561.2031.805
7000.0300.0820.3410.6611.0511.577
8000.0250.0710.3010.5810.9251.388
9000.0240.0640.2650.5140.8161.224
10000.0200.0560.2350.4560.7281.092

堆、取煤作业最大浓度分布
表1—5单位mg/m3
下风侧距离(m)风速(m/s)
33.5681015
1000.0710.2030.8641.6212.5803.870
2000.2600.7393.1335.8789.35114.027
3000.1160.3281.3852.5994.1356.203
4000.0860.2451.0391.9493.1004.650
5000.0660.1880.7961.4932.3763.564
6000.0530.1490.6301.1811.8782.817
7000.0430.0120.5100.9551.5232.285
8000.0350.0700.4240.7951.2661.899
9000.0290.0840.3590.6711.0701.605
10000.0240.0720.3090.5780.9201.380

说明:
1、图中涂阴影部分数据可以通过运行方式予以回避(大风天不进行堆取料工作);
2、堆取料的时间分配,非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长的1/3,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长2/3;
1.3.6 本工程建设条件
1.3.6.1 场地空间
本次建设场地需要留有三个运煤大门,留有足够的施工空间;投标方需要现场考察并考虑制定施工方案。
1.3.6.2 水、电、汽、气
防风抑尘墙工程所需的水、电、汽、气工程量不大,应尽量利用电厂现有的设施;或就近从综合管架引接,如参数和容量不能满足要求,则投标方协助投标方负责改造。
1.3.7 中标方涉及的土建项目工作所必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场地资料数据由中标方进行搜集以及协助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并出具一定的地质勘察报告。
1.4 标准和规范(采用最新标准)
本工程的设计、制造、设备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最新法规、标准;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的部颁标准。采用引进技术的部分应符合技术引进国的有关最新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确认;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标准;
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
投标方在本工程设计、制造、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考核、最终交付中采用的所有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招标方确认。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1.5 性能保证
1.5.1排放标准
本工程建设目的---也即性能保证的最低排放标准是:降低风速、衰减湍流,遏制扬尘、治理粉尘污染为目的,建设防风抑尘墙确保煤场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其他类粉尘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mg/m3。具体有以下三点:
1)减少由于扬尘带来的燃料损失,减少90%扬尘带来的损失;
2)使环境保护目标处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1mg/m3,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
3)使厂内工作环境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1mg/m3,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
1.5.2使用寿命
挡风板使用寿命20年;
桁架使用寿命30年;
1.5.3保证指标
由于防风抑尘墙主要原理就是通过降低墙后风速,抑制煤场起尘量来减小污染的,防风抑尘墙的主要考核指标就是抑尘率和风阻率:
抑尘率:当起始风速 ≤15米/s:
起始风速 15<V≤20米/s:
起始风速 20<V≤30米/s:
风阻率:
1.5.4投标方性能保证条件、考核办法的补充说明
投标方应在投标时提供如何保证抑尘率和风阻率,并对性能保证条件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进行补充说明。
2 技术要求
本部分所描述的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规范并不一定全是投标方的设计和供货范围,投标方的设计和供货范围详见本文件附件2“供货范围”以及附件3“设计要求和设计联络会”。
2.1 总的技术要求
依据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颗粒物其他类粉尘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小于1mg/m3及《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DL/T5187.2-2004)煤尘防治部分要求,防风抑尘墙及参照点与监控点。
煤质表面含水率按照6%作为设计依据。
2.2建设防风抑尘墙
储煤场按照主风向两面设置防风抑尘墙,东侧防风墙高6米,长度165米,南侧为6米,长度144米,材质为碳钢材质。防风抑尘墙由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撑、挡风板三部分组成并与原有挡土墙有机结合。
2.2.1防风抑尘墙高度及抗风能力
根据风洞试验结果显示:当防风网的高度为堆垛高度为0.6~1.1倍时,防风网的高度与抑尘效果成正比例关系;当防风网高度为堆垛高度1.1~1.8倍时,防风网高与抑尘效果的变化就逐步平缓;防风网的高度一般在堆垛高度的1.1~1.8倍范围内选取,挡风板高度为6-10米之间。考虑到年主导风向、风频、强度等因素,确定防风抑尘墙高度东侧防风墙高6米,南侧6米,总高度8米。
挡风板抗风能力设计在风速30m/s,风压562.5Pa。
2.2.2结构跨度的确定
经过相关测试和实验,挡风板最佳长度为3—3.5m,最佳宽度为600—900mm,太长容易产生一定挠度,太宽使得每片防风板上承受的风压较大,影响挡风板的强度和使用寿命。
2.2.1钢结构支撑的确定
目前国内外大量采用的挡风板支护结构---钢桁架。
钢桁架支护结构的柱、支撑及檩条均为钢结构,强度等级为Q235B或Q345B。
钢桁架是整体结构,安全性好,可抵御45m/s的最大风速,涂层防腐性能好,尤其使用于煤场的酸性环境,因此要求支护结构为钢桁架。
2.3 防风抑尘墙基础(投标方填写)
防风抑尘墙基础采用桩基础;承台埋深( )米,挡风板独立基础每( )米一个;挡风板面积约为( )平方米。
2.4挡土砖墙(已有)
为防止雨雪后煤泥水外溢,挡风墙下设置2米的挡土墙。
2.5设置监控点与参照点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中关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如图所示设置监控点与参照点。
2.5.1贮煤场上风向设置参照点1个
在现有贮煤场西南方向设置参照点1个,为项目建设完毕后提供数据监测的基准值;
2.5.2储煤场下风向设置监控点4个
在储煤场10米外区域设置4个监控点,项目完毕后,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最高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
2.5.3监控点与参照点差值小于1mg/m3。


2.6 防风抑尘墙主要技术指标(投标方填写确认)
依据本工程的具体条件,大于3米/秒的风持续时间,占全年时序的9.75%,最大风速30米/秒,7度地震区;建议使用开孔率32%、风阻小于0.45KN防风抑尘网。
防风抑尘墙上的挡风板用彩涂钢板做为基础材料,板材厚度0.8mm,由数控设备进行冲孔,成型。采用金属原材料经机械组合模具冲孔、压制、喷塑而成,具有强度高、韧性好、抗弯曲、抗老化、抗阻燃、耐高低温、耐酸碱、承受弯曲变形能力强等优良性能;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名称: 挡风板
型式及型号:
主要参数: 开孔率

挡风板与框架连接形式: 螺栓连接
框架与基础的连接形式: 螺栓连接
抑尘率:当起始风速
起始风速
起始风速
风阻率:
钢结构形式:
最高耐温限度:
阻燃时间 大于4秒
阻燃性能 A级
耐腐蚀性能(单元板耐酸) 良
防腐(支撑结构防腐方案) 涂防腐漆三道(底漆厚度35μm×2,中间漆厚度40μm×2,面漆厚度40μm×2)
3 设计数据
投标方请详细填写下列数据表而且不限于此
3.1设置防风抑尘墙前煤场扬尘量计算结果表格

煤场扬尘计算表(每个煤场)
环境风速单位扬尘量(g/s)时间(小时)总扬尘量(KG)
3
4
5
6
7
8
9
10
12
合计
3.2设置防风抑尘墙后煤场扬尘量计算结果表格

煤场扬尘计算表(每个煤场)
环境风速煤场风速单位扬尘量(g/s)时间(小时)总扬尘量(KG)
3
4
5
6
7
8
9
10
12
合计
说明:每个煤场,按照堆取料时和非堆取料时分别填写;
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间的2/3;非堆取料时间占总时间的1/3;

附件2 工程范围
1 概述
本工程范围包括防风抑尘墙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即交钥匙工程。
投标方中标后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按照招标方的进度要求,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整套系统说明书。
(2)对招标方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3)组织性能考核试验。
(4)投标方对所投标设备做详细的分项报价。
(5)招标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氧气、乙炔、焊条、焊丝和各种钢材、油漆由投标方自己负责;涉及的脚手架等工作由投标方自己负责;起重机械、钢丝绳、电焊机、照明灯具、电源箱等由投标方负责;消耗型材料如铁丝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6)补充地质勘察工作,中标方应对拟建设区域进行详细的现状踏查及地质勘查,并协助出具一定的地质勘察报告,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 供货范围
2.1 供货原则
投标方按本文件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本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投标方或技术支持方拥有国内外2个以上的煤场防风抑尘项目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等总承包项目业绩。
以下为本工程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仪表,随设备一同供货。
?用于此系统设备安装所需材料,将随设备一起供货,除非另外规定。
?所供设备油漆完好,所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及附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方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包括安装、调试期间和质保期内运行、维护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投标方提供质保期后三年备品备件清单及技术参数
2.2 供货项目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不限于此)。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包括:
(1) 挡风板面积为( )平方米;
(2) 支撑挡风板的钢结构桁架;
(3) 连接挡风板与桁架间的附件(螺栓、螺母等连接件);
(4) 连接桁架与混凝土基础间的地脚螺栓等附件;
(5) 必要的专用工具3套;
(6) 必要的挡风板、连接附件、地脚附件的备用量。 一年备品备件清单和三年备品备件清单;
3 工作范围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所述各项。
3.1设计范围
(1)一套完整的防风抑尘工程所必需的桁架、挡风板、连接件设计图纸和计算结果表;监测系统配置和连接;
(2)所有因防风抑尘工程引起的工程地质状况勘察、场地设计;
(3)概预算:初设阶段提供完整的概预算。
3.2土建与安装
本防风抑尘工程为设计、供货、施工、土建、安装及调试总承包的EPC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对防风抑尘所有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土建、安装、调试的管理和实施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需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空间条件和招标方要求,对煤场防风抑尘工程的土建方案进行专题说明,提供工程安装方案、机械器具及施工进度等,并就防风抑尘所需拆除和恢复的现有设施进行专题说明。
3.2.1 施工范围和界限
总平面图中左侧和上方的防风抑尘墙,见图。煤场区域的土建施工、拆除和恢复等所有工作,无论多么微小,均为投标方范围。
3.2.2 施工应遵守的技术规范
工程的设计、采购、建造、土建施工、安装应执行最新出版的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电力行业标准,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也适用于本工程。
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有关的国家及行业颁布的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篇)相关标准为依据。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行业颁布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有关篇为依据,以及电力行业颁布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
施工方(或分包商)应具有相关施工安装工程资质,并得到招标方认可。
主要施工、安装验收规范和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不限于此〕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3.2.3 结构部分
3.2.3.1 主要设计技术参数
1) 厂区气象资料,工程地质资料详见总的部分及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和《岩土工程详勘报告》;
2) 地震参数:抗震基本烈度VIII度,地震动基本加速度0.20g;
3) 场地类别:二类;
3.2.3.2 材料
1) 土建结构所需水泥、骨料、砖、钢材、型钢、焊条、螺栓、油漆等材料均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0;
3) 所有地下沟、坑、池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
4) 设备基础、基础和承台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0;
5)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采用抗收缩混凝土灌浆料;
3.2.3.3 建〔构〕筑物基础及其地基处理:
1) 防风抑尘工程建〔构〕筑物基础、地基处理和地下设施均满足规范所规定的强度、承载力、变形〔沉降〕、稳定和抗滑动及抗倾覆的要求。
2) 防风抑尘工程建〔构〕筑物地基应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和地质资料,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施工和安装。
3) 防风抑尘工程建〔构〕筑物按规范设置沉降观测标,施工期间将进行观测。
4) 抗震级别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3.2.4 投标方的一般责任:
投标方应细心和勤勉地对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工程,应对其所承担的项目施工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全面负责。材料的选择应有良好的性能,以保证整个装置安全运行,其施工、安装质量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为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投标方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3.2.5投标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投标方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投标方应在每项单位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交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确认后的作业指导书和措施并不能解除投标方的责任。
3.2.6 投标方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并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维持其正常运行。投标方应获得ISO9000/GBT9000系列的资格认证。
3.2.7 项目开工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的施工图,经现场监理(业主)、施工单位等对图纸会审后方可施工。
3.2.8 投标方负责防风抑尘所有材料(如:水泥、骨料、钢筋、钢材、型钢、防腐材料、防水和保温材料、人工地基处理和回填材料等)供货、质量、运输和保管。
3.2.8.1 所有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进入现场的材料均应出示厂家质量检验单,进入现场后投标方应进行复验,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3.2.8.2 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其它本合同可能规定其它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和质量监督。
3.2.8.3 按国家规程规定的有关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3.2.8.4 投标方应负责对进入工程的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及试验,对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特殊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投标方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2.9 投标方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3.2.9.1 投标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2.9.2 除非另有协议、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
3.2.9.3 投标方应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项目法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3.2.9.4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方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3.2.9.5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3.2.9.6 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要妥善看管,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投标方应自费进行购置。
3.2.10防风抑尘区土建施工、安装质量管理和验收
3.2.10.1 投标方的责任
投标方对工程质量,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直至移交使用、通过环保验收的整个过程,负有全部责任。
3.2.10.2 分级质量验收
1) 本工程除有专门的另行规定外,均按本规范书所列标准、规范,由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管理、跟踪监督、逐项验收。
2) 本工程所有项目,可按照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颁发的《火力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级验收。
3) 所有须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项目,在报验以前,投标方应工地专职质检工程师组织分包商按规定进行自检、自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验。凡未经验收的项目,均不能进行后序工作。
4) 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未经确认的施工图有关项目。
3.2.10.3 建筑工程的混凝土浇灌
建筑工程的混凝土浇灌,属隐蔽工程,特作如下规定:
1) 所有混凝土浇灌之前,都必须经土建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同意浇灌混凝土。
2) 对于必须连续浇灌混凝土的重要部件浇灌混凝土时,必须安排好人力,倒班不间断地进行旁站监理。
3) 对于C30以上的现浇混凝土及有防水要求等的特殊级配混凝土,必须事先将配比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
4) 所有混凝土的级配,必须按重量配比,所有骨料应每车称重,并在浇灌过程中按规定留取试块。
5) 所有混凝土构件拆模时,必须请监理工程师到场,在监理监督下拆模。遇有不良现象,应先进行记录,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后,方能处理.
3.2.11 投标方提供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生产临建、生活临建总体布置和主要施工方案。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含场地、道路、施工临时设施等内容。
2.主要施工方案图及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
4.施工进度安排
5.施工安全措施
提供投标方施工质量保证体系,适用于本工程的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文件以及现场管理文件。
3.3检验、试验和验收工作见附件5。
3.4提供所有必须的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具体见附件3)
3.5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具体见附件7)
3.6流场模型试验
投标方应提供一个煤场区域的动态模拟报告(基于标准的软件程序),以显示其设计确保防风抑尘墙能够减少煤场扬尘,最终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个煤场区域混合模拟计算,以显示防风抑尘墙的性能。
3.7投标方负责施工和现场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1防风抑尘墙的性能描述
投标方应对防风抑尘墙的设置、性能、计算指标进行详细的描述,应提供相应的图纸、文件等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运行的检测、年度检修(挡风板正常年损坏率有情)指标等。
1.2投标方的设计数据
投标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性能、设计数据,并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填写和提供投标方设计数据。
1.3其它资料和图纸
投标方应提交评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和图纸,资料和图纸应表达清楚,尺寸完整。
以上提到的所有数据表格应完整地填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和图纸:
(1)总的项目资料
时间进度表;
质量管理大纲;
主要分包技术资料。
(2)总的技术资料
附图、资料清单;
2 设计和建设阶段的资料
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基本设计(资料)”“施工图(资料)”和“竣工图(资料)”状态提交。投标方根据计划和工程的进展更新所有资料,并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资料。
2.1投标方提交资料的时间表
投标方以2016年_____月______日防风抑尘测试为目标,提供工程里程碑进度图或表格(具体时间在合同谈判时进一步讨论)。投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至少提供下列资料,但不仅限于此:
初步设计配合图纸:
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
技术协议签定后2周内向招标方及设计院提供基本设计资料;
2.2资料内容(下列清单中与设计配合有关的资料同时提供设计院)
技术方案、桁架结构、土建基础方案等
竣工图:投标方提供竣工图,在设计、施工、安装、试运和质量保证期期间发生的机械、土建方面的改动在竣工图中反映。
3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份数
3.1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的图纸、资料的份数要求见下表(每个图纸卷册或每份文件):
资 料单 位提供数量
按如下次序提供资料:
1 过程文件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2 设计文件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3竣工图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4 运行和维护手册套_6_(其中_1_份为电子版)
5 培训手册(如果有)套_6_(其中__1份为电子版)
6 模型试验报告套_6_
7其它(标准规范、质量计划、调试计划方案等)套_6_
注: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的文件、图纸、资料电子版采用下列格式:技术文件为word/excel文件,采用office2007版本。图纸为autocad文件,根据设计配合需要提交DWG形式,采用autocad2007版本。
3.2资料交接程序:
为了更好、更快捷的合作,投标方按要求将图纸、资料送交到指定地址。
4 交付进度
资料交付进度总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需要的“基本设计(资料)”;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需要的“施工图(资料)”; 竣工资料在工程投产后一个月内提供;
重要图纸文件提交时间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资料名称完工时间备注
1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收口文件
3土建施工招标技术标书(含土建工程量清单)
4全部施工图
5竣工文件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提交

4.2若投标方未按合同或其他会议纪要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交资料(含初步设计文件、收口文件、施工图、竣工图、数值计算文件、物理模型试验报告、供货协议、设备运行和维护技术资料、技术方案等)。
4.3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设计。若投标方所供图纸存在重大错误或缺少相关技术要求问题,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若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交货进度、工程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1 工期要求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初步的设计、采购交货、施工计划、工程里程碑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1.1 交货进度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初步的设计、采购交货、施工计划、工程里程碑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下表为设备交货计划(各分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字日起至设备该部件全部到达规定的交货地点日止)表列主要设备/部件交货进度应由投标方按供货范围进一步细化。
表1 交货进度(投标方填写)
编号名 称到货时间
1钢结构
2挡风板
3连接件
备注:设备交货的实际到货批次,以此为准。
投标方应按供货范围对表1进一步细化,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交货进度。
1.2包装运输
1.2.1 投标方应说明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方案,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均应当采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供方交付的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应当通过采取不影响设备的设计结构的积极(改进设备的设计结构等)措施予以解决。包装应当按照设备的特点,按实际需要分别增加防潮、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供方对由于未采取充分的或适当的保护措施的不适当包装行为所引发的货物的任何损坏及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供方应当承担的上述责任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通过需方签署“验货单”后终止。
1.2.2装运标记:在每件包装物的表面,须根据货物的特性及不同的运输要求,用油漆刷上设备的名称和项号、包装号、收货人名称、尺寸、毛重、净重、体积。
1.2.3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部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以及装箱设备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外购部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套。
1.2.4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予以免费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在需方书面告知供方后的10日内向需方补全损坏或丢失的货物,以满足需方工期需要。
1.2.5 投标方负责材料与设备的运输保护,负责到货装卸工作,包括招标人采购材料等配套项目到货装卸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二次搬运工作。
2 施工场地要求
2.1招标方改造场地比较狭窄,施工时投标方与业主现场商议解决货物堆放场问题。
2.2项目办公室和现场办公室等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提供电源,通讯接入点。
3、施工进度
3.1、投标方必须较正式施工工期提前1个月以上进场进行相关施工准备工作;
3.2、施工时承包商与业主现场商议解决货物堆放场问题。
4、交货进度的罚则
若投标方未按合同或其他会议纪要约定的工作计划进行供货,招标方将按照5000元/项对投标方进行罚款。若因投标方未及时供货而影响工程进度,每迟交1天,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方进行5000元的罚款。
5、交货质量
现场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文件由于投标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和规范时,投标方应及时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运费及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应由投标方负担。
若投标方委托招标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因修理设备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若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方除以5000元/天的罚款。同时为了保证工期不受影响,招标方有权直接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投标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附件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性能验收试验。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2 工厂检验和试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挡风板在生产之前应该首先进行计算机流场模拟试验,并将详细计算结果提供给招标方确认。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3 性能验收试验
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第一次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在EPC范围内)。若投标方责任试验不合格,则之后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3.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试用之后1个月~2个月之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双方确定;其它试验由双方协商确定。
3.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第三方提供。
性能考核试验的具体测试项目至少应包括:
(1)风阻率
(2)抑尘率
(3)大风天流场与理论模型对比。
3.5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第三方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双方均应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表1:防风抑尘墙见证项目表
☆:表示关键部件 △:表示关键见证点
序号监造部套监造内容监造方式
HWRI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I--复查、抽检,
数量--检验数量


附件6 工程综合管理
1 总述
1.1本章就本防风抑尘墙工程现场工程管理的有关工作范围、工作责任、相互关系及主要的管理标准等问题,对防风抑尘实施的具体指导原则提出规范性条款,作为业主方(即为招标方)和总承包商(即为投标方)的行为准则。
1.2本工程作业范围: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煤场部分,所有工作及所有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且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之中。
1.3总承包商既要保证整体工期,又要尽量缩短衔接接口时间,时间由总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2 工程管理
2.1总承包商
2.1.1为了保证本工程按规定建成投产,在本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总承包商应通过建立和建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在业主方的监督和指导之下,组织、联系、协调各有关单位,对本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以保证本项目在安全、质量、技术、工期、文明施工、物资、投资控制、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均达到规定标准,按期投产并移交业主方。
总承包商投标时应提供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专门人员负责上述工作并保持与业主方和有关单位的联系。至少包括以下人员,但不限于此。
项目负责人:代表总承包商负责全面执行本工程合同,组织协调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物资采购等单位工作,不限于此,保证本项目按期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专业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调试、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负责人员,他们按专业又可以分为行政、技术、安全、质量检验、合同管理、财务、物资等方面的负责人员。
其他人员: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管理、施工、临时人员等。
以上主要负责人员(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任命名单、资质、行政职务、组织关系、以及授权等均应书面提供。业主方将对此进行审查,有权不允许无资质人员进场施工。
2.1.2总承包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并明确项目经理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职权,并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相应的、适应本项目工作、能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例如安全、质量、进度、文明生产、会议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等。这些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应送交业主方审查后执行,其基本框架应在合同谈判期间完成,书面文件在合同生效后1周内提交业主方,不限于此。
2.1.3项目经理应挑选具有资质、业绩并符合本工程项目条件的人员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员也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人员担任。名单应送交业主方审核后执行。对业主方表示有疑问的人员应慎重选派。
2.1.4项目方案
为了保证本工程建设达到规定标准,总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合同、标准和规范编制有关的项目组织方案,经业主方审核同意之后实施,作为总承包商在业主方的监督、指导之下,指导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的基本文件之一。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此:
总承包组织大纲
设计组织大纲
物资管理办法
2.1.5 施工分投标方的资质
投标方可以选择合格的分投标方分包其在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投标方在选择分投标方时应对分投标方的资质、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投标方选择分投标方的过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并经招标方书面确认。
项目法人有权参加选择该类主要分投标方过程中技术方面的选择确认过程,并可提出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项目法人的建议和意见。投标方在工程关键部分分包商的分包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将该类分包合同 (副本)提交给项目法人备案。
投标方应保证任何分投标方均不将其分包项下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
建筑施工分投标方应具备建筑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2.1.6 分投标方的保证
投标方应在所有分包合同中体现合同的原则和要求,并应自所有主要分投标方处获得所需的保证和担保(包括合格证、质量保证和履约保函等)。该类保证和担保未经项目法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加以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撤销。在任何情况下,工程关键部分分投标方的保证和担保的有效期均不少于相应防风抑尘完工后的一年。
投标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为项目法人的利益而自除主要分投标方外的其他分包商处获得在商业上所能获得的最佳保证和担保。
2.1.7 分投标方的行为
投标方应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承担全部责任,如同此类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是由投标方自己做出的一样。
2.2业主方
2.2.1业主方将根据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总承包商(包括分包商)进行监督和指导。业主方视总承包商的分包商为总承包商的一部分而进行间接监督和指导。
2.2.2业主方将在合同生效1周内向总承包商提交管理本项目的负责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并指明工作范围和授权。凡业主方代表未经授权或超范围行使权力,总承包商可不予执行并通知业主方。
2.3业主方、总承包商的书面文件,包括各种设计、施工、物资联系文件等的运转程序规定,将在专门的会议中确定。
2.4业主方有权要求总承包商调换经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有重大过失的人员、以及在实施本项目工作时不能正确履行合同的人员等。总承包商应慎重考虑业主方的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业主方。
2.5业主方、总承包商在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对涉及各种问题、建议、情况交流等较重大的事项均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往来。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争议,以书面文件为第一证据。
2.6业主方有权要求成立防风抑尘项目建设委员会,对规范改造项目过程制订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设立保证金,所有现场总承包商、分包商必须交纳各自负责项目工程款5%的保证金(10万封顶),工程结束后根据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返还全部或剩余保证金。
2.7 责任
总承包商应保证对本工程防风抑尘及配套部分提供的全部服务是完整的、最优秀的,即使某些内容、条款、要求、细部等没有表达、罗列在此,总承包商也应予以完善并提供服务,同时这种差别并不免除总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同时,总承包商还应对分包商的全部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业主方不承担对总承包商的分包商的任何管理责任及其它一切责任。
2.8总承包商派驻现场专业人员配置图表应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谈判时业主方确认。
3 安全管理
3.1总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
3.2总承包商必须按电力建设、电力生产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规划、设计、制造、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各个阶段都必须依据合同规定和安全标准、完成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工作。当设计规范或其它规范与安全规定有差别时,以安全规定或更严格的规定为准。
3.3项目经理是代表总承包商在本工程防风抑尘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同时,总承包商还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 人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若干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资质、工作范围等应送交业主方备案。
3.4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建全,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应有有关的、定期的专门会议、报告制度等。不限于此。
3.5总承包商应建立与工程合同相适应的、目标明确并有具体措施的安全指标,报业主方审查后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和/或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必须坚决杜绝下列及以上事故,不限于此。除非总承包商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总承包商必须保证并对下列事故负完全责任,不限于此:
人身死亡和/或同时发生的2人以上的重伤;
重大设备损坏
重大火灾
重大交通事故
恶性误操作事故
其它事故,包括人员、设备的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3.6总承包商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器材、物资、资金、人员等足额到位。总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采取安全措施的所有费用列入投标总价之中,业主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7工程合同并不代替有关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因此,总承包商在合同签字生效、正式进入现场工作之前,要按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例如所有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身体检查健康,与业主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等手续,这些工作完成之后要及时通知业主方备案,然后才能正式进入本工程防风抑尘现场。
3.8总承包商进入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或生产区域进行与防风抑尘有关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所有施工作业均不得危及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和生产的安全。如因此造成各种事故,由总承包商负完全责任。
3.9本工程防风抑尘施工现场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承包商应按有关规章制度向业主方通报。
3.10总承包商应根据规定,自动接受电力行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按规定限期整改,但这种整改不涉及增加费用。对本工程防风抑尘合同有效期间,国家和/或电力行业提高安全标准的,费用由总承包商自理。
3.11如果总承包商在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有严重违反合同、违反安全建设有关规定,危及人身、设备、本工程和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并拒不接受业主方的监督、指导的情况出现,业主方有权下令总承包商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直至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并由业主方检查合格,方准许恢复施工。
3.12总承包商应按合同、协议在业主方大唐长山发电厂的指定区域内进行与本工程防风抑尘有关的作业,不得从事与此无关的事项,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由总承包商负责。
4 质量管理
4.1总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方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4.2总承包商应建立建全质量管理机构和/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明确质量管理的专业负责人,名单要报业主方同意并备案。
4.3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总承包商必须将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物资采购、档案等列入质量管理的范围,但不限于此。总承包商应在总承包组织大纲和专业的组织大纲中落实有关质量管理的内容。
4.4总承包商应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本工程防风抑尘移交业主方时要完全达到防风抑尘建设的保证条款,同时还应包括下列条款,但不限于此:
总承包商购置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性能优良,各参数指标达到合同、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业主方确认,其它设备、材料由总承包商保证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
4.5总承包商对本工程防风抑尘供应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业主方,并按有关规定积极处理。处理的结果必须经业主方确认。总承包商应对其它设备、材料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方案,也应通知业主方并取得同意。
4.6在业主方的监督、指导下,总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合同有关标准规定选择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供应分包商,并经业主方审核同意,确保产品质量。未经业主方审核的小型设备、材料等的质量,并不免除总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总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保证这些设备、材料等的质量合格。
业主方保留对质量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设备、材料等的最终拒绝进入和/或拒绝接收的权力。
4.7本工程防风抑尘要严格按合同和有关标准、规范建设并完成。在业主方的监督、指导下,由总承包商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施工、调试、试运行合格后,由业主方验收合格,并由承包方申请环保部门验收,全部申请验收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全部手续和有关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
4.8本工程的性能试验由总承包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费用由总承包商负责。
5 技术和设计管理
5.1总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方关于技术和设计管理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5.2总承包商应建立适应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各级、各专责技术负责人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能胜任防风抑尘技术工作,名单要报业主方同意并备案。
5.3总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制造厂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物资采购等,但不限于此,必须保证防风抑尘各个环节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
5.4本工程防风抑尘应保证工艺技术先进,系统配置合理,设备性能可靠,装置投产后要达到设计能力,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要达到上述标准,至关重要的是项目设计,总承包商要保证设计工作达到上述标准。
5.5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业主方与总承包商在合同中确定的本工程防风抑尘项目的各项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因此,本项目的设计修改不涉及工艺、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不降低建设标准等关键环节。同时,任何的设计修改均不增加费用。
5.6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进行小型的设计修改,例如避碰、遗漏等,这些修改应经业主方代表签字确认。有权代表业主方签字确认设计修改的人员名单和授权范围将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业主方代表未经授权或超范围处理现场事务的,总承包商应不予执行。
6 工期管理
6.1总承包商应合理编制本工程防风抑尘总的控制工期和子系统的工期,并标出关键的控制点工期,合同谈判时提交、供业主方确认。
6.2总承包商应按月编制作业进度计划和作业进度完成情况报告,送业主方备案。
6.3总承包商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合理组织施工进度,特别是合理安排土建、安装、调试、试生产、验收等各环节的进度。总承包商应保证规定的防风抑尘建设工期。
6.4保证本工程防风抑尘按规定按期完成的条件,例如库房、组合场地、加工场地、公路运输等条件,不限于此,由总承包商负责,组织落实情况报业主方备案,保证此类事务不影响工期。
6.5业主方不接受总承包商要求调整总工期的要求,除非总承包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6.6项目施工进度表和设备交货进度表应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交、合同谈判时业主方确认。
7 文明生产
7.1总承包商对本工程防风抑尘的布置要合理、美观,在工程验收移交业主方时,要达到基建移交生产的标准。
7.2本工程防风抑尘建设期间要合理组织设备、物资、材料、施工机具等,使施工现场保持整洁、有序。
7.3总承包商在整个施工、调试期间要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施工物资、工具装备要放置在指定地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要每天清理,不得长期堆放在现场;施工和生产现场无积水积灰和垃圾等,不限于此。
7.4总承包商在施工、调试、试生产期间要防止、杜绝漏水、漏灰、漏油等情况,不限于此。如有类似情况应尽快消除。
7.5 总承包商有责任对建筑、安装半成品进行仔细的保护,不得有任何损坏。
7.6 总承包商在现场的各种办公、生产、生活区域等要保持干静、整洁,配备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不得随意动用业主方的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7.7 总承包商在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场地、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要保持清洁整齐,其标准要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明生产标准保持一致,并自觉接受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明生产考核。如果总承包商在上述区域受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明生产考核,应在5个工作日内自觉执行,否则,业主方有权强制执行。
8 物资供应
8.1总承包商应在本工程防风抑尘的设备、材料、物资等采购中接受业主方的监督、指导。
8.2总承包商的主要材料“防风抑尘网”应该是自己生产加工,业主方保有对这些材料分包商的最后否决权。
8.3总承包商选择设备、材料、物资等供应商,除应保证资质、技术、业绩之外,还应考虑国家强制性监管因素,例如消防、劳动、技术监督、卫生等。
8.4所有重要设备、材料、物资的开箱应有业主方工作代表参加。
8.5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物资等应与合同规定相符,如有违背合同之处,业主方有权要求总承包商纠正,并有权拒收。
8.6所有有关设备、材料、物资的文件均应归档移交业主方。
9 档案
9.1总承包商接受业主方对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9.2总承包商应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现场经理部应有档案管理人员完成与档案有关的日常工作。
9.3档案管理应作为专门章节编入总承包商的总承包大纲。
9.4总承包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本工程防风抑尘的建设资料收集、分类、归档保存,竣工后移交业主方。
9.5需归档的文件如下,除业主方负责以外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归挡后移交业主方,不限于此。
9.6 所有资料除一式两份归档外,还必须满足生产运行、设备管理、维护等需要,总承包商提供的文件、资料必须有相应的电子版,其中文字为可编辑的WORD2003格式,图纸为可编辑的AUTOCAD2007格式。
9.7总承包商应在工程移交生产后1个月以内将全部竣工资料提交业主方。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一、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
1、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
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服务。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投标方填写)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
职称人数
1安装服务指导
2调试指导

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3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居住、饮食、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费用招标方自理。
2、培训内容(如果需要)
2.1投标方负责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由招标方确认。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更改培训计划。
2.2培训采用对实物进行系统的解释、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实际操作和阅读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方式进行。在培训期间,投标方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投标方对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价。
3、培训方式
投标方对(招标方确定)招标方的技术和运行人员进行二次各为期3天的上课培训。
在各个设备性能考核试验期间,投标方对招标方技术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
4、培训计划
由投标方编写并在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后提供。
二、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
1、概述
本章所指的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是指投标方设计范围内的设计要求和投标方与招标方的设计联络,投标方的分包设计由投标方负责确认。
投标方严格按本章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深度的设计工作,按附件3要求的形式和数量提供设计成品,设计成品符合本文件附件1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
投标方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保证防风抑尘系统设计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议期间积极参与研究、协调和解决设计以及界面接口中存在的问题。
2、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
2.1总体要求
本章规定了防风抑尘投标方负责的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计应是先进、完整和合理的。防风抑尘系统的设计符合本文件附件1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
投标方按本文件附件1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要求及其附件2规定的设计范围进行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
2.2设计要求
防风抑尘基本设计:依据“附件1工程概况”所述的工程条件、设计条件和性能保证值等要求进行防风抑尘的基本设计,设计范围满足附件2要求。
3、设计联络会
3.1目的
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是保证设计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协调和解决设计和接口中的问题,使设计工作按期完成。下面所述会议计划和议程是初步的,具体将在与投标方的合同谈判中确定。
3.2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合同生效后(或中标后)3日内
地点、会期:招标方所在地、1天
到会人员:招标方及其相关单位、投标方
会议议程
评审基本设计的技术原则。
讨论基本设计文件。
施工场地的协调和讨论。
招标方解释和介绍其提供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讨论施工方案和方法。
投标方将提交技术资料的审查方案,以供招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批。并将讨论审批的手续。
讨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预组装场地、运输和吊车地点等
初步讨论分包商清单
讨论文件资料交付进度
形成会议纪要
讨论下次联络会议题和议程。
3.6 签字
每次设计联络会,双方均在会议纪要或所达成的协议上签字。
3.7日常联系和配合
除以上联络会议外,招标方有必要时可书面或采用其它方式与投标方联系,双方以书面或在会议形式答复,书面通知和各方代表口头联系的信息提交给招标方确认。
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上的问题,招标方和投标方代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协调会上解决,所有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4、设计确认
除以上联络会议外,招标方关联单位和投标方必要时可采用书面或其它方式联系,书面通知和双方代表口头联系的信息应及时通知招标方确认。双方确认的事项以书面确定为准。投标方对招标方的设计提出要求,并对关键图纸资料进行确认。

附件8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商务偏差表

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简要内容






技术偏差表

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简要内容





附件9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对防风抑尘墙方案建议;
2、工程总工期的组织措施;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建议。

附件10 招标文件附图

1.煤场防风抑尘墙平面布置图(仅供参考)


附件1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方承诺函(格式)
投标方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方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竣工,提供优质的工程质量。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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