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雕塑制作安装项目设计及施工比选招标公告
文化广场雕塑制作安装项目设计及施工比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66
本项目经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 《关于芦山县文化广场雕塑立项的批复》(芦发展固[2007]3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芦发展固[2007]比选备案第2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芦山县规划和建设局
项目名称 芦山县文化广场雕塑
建设地点 芦山县文化广场
实施时间 拟于2007年4月20日开工2007年6月10日前竣工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制作安装2座雕塑:主雕塑“再现辉煌” 高7米(不含基座)、宽6.5米,由四件组成;群雕“芦座高0.2米,由8人组成。样式以效果图为准。
建设资金 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芦山县文化广场雕塑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
3.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经营范围包括:景观、雕塑设计及施工,在本地区有类似工程3个以上业绩者优先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7年04月06日起至 2007年04月11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7年04月12日10时30分,在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三楼办公室(芦阳镇北街72号)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芦山县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 芦山县城北街18#
联 系 人: 杨 蓉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