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类情形,成片开发是其中之一。从 2022 年年初开始,六类情形中不属于其他五类的,都要放到获得市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中,方可开展征收土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 号)文件要求,我市拟开展 2024-2025 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拟组织四个城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同时负责全市各县区成片开发方案汇总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原件材料等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招标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招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号振兴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邮箱地址: hsy-fh@163.com
开户行: 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