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
(招标编号:GJJR-ZB-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385.1212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南湖宾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吉林省南湖宾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是中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
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或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
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证明。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3 年以后新成
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方可在我省从事建
筑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07
室进行获取文件,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2 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03 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JJR-ZB-2023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南
湖宾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长春市
最高投标限价:3851212 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南湖宾馆乔木栽植工程(二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证明。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3 年以后新成
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方可在我省从事建
筑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07 室进行获
取文件,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
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03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南湖宾馆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 3798 号
联系人:付明君
电话:0431-855860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 楼 807 室
联系人:赵宏林
电话:0431-8060313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南湖宾馆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 3798 号
联 系 人:付明君
电 话:0431-85586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 4776 号凯麒大厦 8 楼 807 室
联 系 人: 赵宏林
电 话: 0431-80603134
电子邮件: ysgc666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