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20*****5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淮淀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54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道路修复提升工程,河畔水乡民居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对乐善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综合整治、修复提升村内沥青路2条,同步敷设道路两侧砖道、改造水乡民居及配套餐饮。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污水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道路修复提升和雨水工程。具体包括:(1)污水工程:对乐善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敷设DN200-DN400污水管网24.907km、户厕改造1502套(包括塑料检查井1747座、塑料化粪池1502座、管道入户及收水设施改造1502套、DN100PVC-U管130m);(2)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改建污水处理站2座,规模分别为200m3/d、150m3/d;(3)道路修复提升工程:修复提升村内水泥路86条、总长度29km,同步敷设道路两侧砖道;其中水泥路面积******㎡、砖道面积******㎡;道路等级为村内支路、巷路;(4)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管径d300-d1200,共22.983km,新建雨水检查井约233座,新建单箅平篦式雨水口759个,排水口5个。本次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的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乃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所有工作。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具备)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结构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要求:结构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⑤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资料即可)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必须指定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8 09:00:00至2023-12-22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网络获取,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bhjzbb@126.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1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1-11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小薄村杨河湾国际驿站
联系人:武玉红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街20号实验基地办公楼A座A-2-3室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bhjzb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EPC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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